藝術產品是藝術勞動的成果。分為同藝術勞動過程可分離的產品和同藝術勞動過程不可分離的產品兩類。正如馬克思在19世紀60年代說的:“在非物質生產中,甚至當這種生產純粹為交換而進行,因而純粹生產商品的時候,也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生產的結果是商品……能在生產和消費之間的一段時間記憶體在,並能在這段時間內作為可以出賣的商品而流通,如書、畫……(二)產品同生產行為不能分離,如一切表演藝術家、演說家、演員、教員、醫生、牧師等等的情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冊第442—443頁)但在現代,表演藝術等產品可物化在電影片、電視片、錄音帶、錄像帶上,同它們的物質生產過程分離開來,馬克思所說的兩類藝術產品的界限已經消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藝術產品
- 含義:具有一定藝術性的產品
- 包括:文學、繪畫、雕塑、建築
- 特點:富有創造性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