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應急管理局是藍田縣地方政府主管應急管理工作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貫徹省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程標準等,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管委會)和縣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地方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管委會)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五)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藍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導鎮街(管委會)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依法負責全縣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管委會)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部門和鎮街(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全縣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管理全縣防震減災工作。
(十八)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縣級應急指揮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重要文稿起草、辦公自動化、信息、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政務公開、保衛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安全生產、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相關人員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相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縣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全縣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二)綜合監管和法規調查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鎮街(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綜合協調相關行業和領域縣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綜合分析相關行業領域和鎮街(管委會)安全生產形勢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指導參與相關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重大部署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負責組織落實中省市縣有關督查巡查迎檢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督查巡查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配合平安鼎創建與考核工作。協調督促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組織起草全縣有關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地方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全縣應急管理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改革發展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綜合分析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形勢並提出建議。
(三)綜合減災和救援協調科。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承擔事故災害信息報送、預警、發布工作,銜接駐地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指導全縣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協調推動安全發展型城市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推動城市智慧安全建設工作。負責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工作。承擔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管委會)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編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縣級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負責縣級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鎮街(管委會)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執行,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參與工礦商貿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負責全縣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執行,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防汛抗旱和火災防治管理科。組織協調全縣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七)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負責管理全縣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一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領導信息
姓名:齊宏 性別:男 職務:黨組書記 局長
主管黨政辦公室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公文簽發等方面工作。
姓名:王堅 性別:男 職務: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綜合科、職安科日常工作
姓名:王毅剛 性別:男 職務:黨組成員 副局長 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
分管安全監管科、執法大隊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