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熾強,廣州市花都區梯面鎮農村會計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兼鎮政府財政所會計。
2018年7月,藍熾強因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財物予以追繳,發還廣州市花都區梯面鎮人民政府。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廣州市花都區梯面鎮農村會計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兼鎮政府財政所會計,契約工。
人物事件
2018年7月23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對藍熾強貪污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藍熾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財物予以追繳,發還廣州市花都區梯面鎮人民政府。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藍熾強在擔任廣州市花都區梯面鎮農村會計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兼鎮政府財政所會計期間,利用管理會計賬目、代發工資等職務便利,通過虛增本人工資、重複報賬、虛構工程項目款支出等方式,侵吞財政公款總計7745萬餘元。主要用於支付在“皇冠網”網站上通過手機下注的網路賭球和澳門賭博所產生的賭債,及購買車輛等消費品予以揮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藍熾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藍熾強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綜上情節,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據了解,這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廣東法院依法嚴懲侵吞涉農資金的全國最典型的“小官巨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