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法亦可譯為 “青天法”,是美國各州制定的證券法的統稱。據說在本世紀初,證券推銷極為混亂,如不加以管理,總有一天連藍天也要被人出售。因而,各州制定的證券管理法均被稱為藍天法。第一個藍天法是堪薩斯州於1911年制訂的。其後,各州紛紛仿效。至今除內華達州和德拉瓦州外,其餘48個州均制定了藍天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藍天法
- 釋義:股票買賣控制法
- 地點:美國
- 時間:公司發行新證券時
藍天法亦可譯為 “青天法”,是美國各州制定的證券法的統稱。據說在本世紀初,證券推銷極為混亂,如不加以管理,總有一天連藍天也要被人出售。因而,各州制定的證券管理法均被稱為藍天法。第一個藍天法是堪薩斯州於1911年制訂的。其後,各州紛紛仿效。至今除內華達州和德拉瓦州外,其餘48個州均制定了藍天法。
藍天法亦可譯為 “青天法”,是美國各州制定的證券法的統稱。據說在本世紀初,證券推銷極為混亂,如不加以管理,總有一天連藍天也要被人出售。因而,各州制定的證券...
藍天法案 由美國各州政府負責實施。該類法案用於規範一個區域內的證券交易,以及股票經紀人和投資顧問的註冊。美國的每個州都有自己的證券監管機構。這些機構有各種...
藍天法也稱股票買賣控制法,是指在美國,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票,除要符合證券交易委員會制定的要求外,各州的對方政府,同時制定的關於防止欺詐,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一系列的...
“藍天”證券法律是1929—1933年經濟大危機前,美國各州政府制定的證券管理法令。其主要內容是對股票的買賣進行管制,禁止濫發股票,對欺騙性股票要停止其發行並給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