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皮爾
語言學(特別是北美印第安語言)和
心理人類學先驅;他在藝術和美學方面的興趣為人文主義人類學(Humanistic Anthropology)奠定了基礎。
薩皮爾1884年出生於普魯士猶太教家庭,5歲隨家遷居美國。青年時代,他在
哥倫比亞大學學習日爾曼語、印歐語,後受到博厄斯影響轉向人類學。1909年,25歲的薩皮爾獲得人類學博士學位。1910~1925年,薩皮爾在渥太華擔任加拿大民族博物館地質調查部人類學組主任。在那裡,他在印第安語研究基礎上提出把北美印第安語劃分為六個基本支脈的思想(Sapir,1990~1991),同時,他還試圖對歷史學和民族學理論進行整合(Sapir,1916)。
1921年,薩皮爾發表其代表作一《語言論》,提出語言是思想的符號表達,同時強調語言對思維有深刻影響,“語言與我們的思維習慣不可分解地交織在一起,換言之,它們是一回事”。
1925~1939年,薩皮爾分別執教於芝加哥大學、耶魯大學,在此期間,他的研究重點由語言學轉向心理學。他試圖探索博厄斯“文化”概念的心理學維度,使它成為可以進行具體研究的對象。雖然薩皮爾的工作計畫最終沒有得到實現,但是他經由論文(Sapir,1949)所傳達的思想引起很大反響-特別是對於那些參加講座的學生而言。他被視為文化人格學派的創始人之一。
薩皮爾在語言學方面的專業研究使他發展了許多重要議題:譬如語言與文化的關係。他與學生沃爾夫提出的“薩皮爾-沃爾夫假說”可能是他最著名的理論貢獻。這一假說主要認為語言的習慣化形式制約思維模式,所以“真實世界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群體的語言習慣之上”(Sapir,1929) 。薩皮爾倡導內部語言研究,這一假說被認為是語言學領域的文化相對論。
薩皮爾不僅在人類學領域確立了語言學的專業地位,70年代中期人文人類學的興起也受到他的重要影響(他強調人們在面對文化和歷史壓力時候的創造力)。此外,薩皮爾對於藝術特別是詩歌的興趣激發其後大批人類學家努力打破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邊界。總之,作為一名跨學科的天才型學者,薩皮爾的新視角對後世理論影響深遠。
淵源與形成
對於源於思維的問題討論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在近代再次提出問題的是18世紀的赫爾德(J. Herder) 和19 世紀的
洪堡德(又譯威廉·馮·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 1762 - 1835)。他們注意到了語言對思維的介入,認為語言是構成思維的官能,二者相互等同;人們必須藉助語言去認知自然世界,語言的差異不在於聲音和符號,而在於世界觀本身。洪堡德甚至說“語言用不同的方式對現實進行範疇劃分,這些迥異的方式限定了我們大腦組織知識的方式”。“語言就整體而言,處於人與對人有內部和外部影響的自然界之間。因為人的認識和活動取決於觀念。故觀念與事物的關係完全受語言制約”。
20世紀初,美國著名的語言學家
博厄斯(又譯鮑阿斯,Franz Boas , 1858 - 1942)對美洲語言進行研究。面對美洲眾多複雜而又獨特的語言,他認為應該從語言的實際使用出發,對語言做共時分析與描寫。他進而發現:在描寫一種語言時,不能套用傳統的語法框架或其它語言結構,只有根據該語言的結構,並且創立新的概念和方法才能更好地描述之,因為他認為描寫不同語言的特殊結構是分析的最重要任務。描寫的本身就是目的。
洪堡德的觀點在20世紀20 年代末影響了美國人類語言學家薩丕爾(Edward Sapir , 1884-1939))。薩丕爾早年學習日爾曼語語文學,以後又對北美近20 種印第安土著語言進行了深入的實地研究,這使他具有較為廣闊的視野。在論及語言與思維的關係時,他寫道:“人並非僅僅生活在客觀世界中,也並非僅僅生活在社會活動的領域中,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充當他們社會表意媒介的特定語言的制約……‘現實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知不覺地建立在該社會的語言規範的基礎之上的。”
使薩丕爾上述觀點得以最大程度充實並使之頗具系統形態的是他的學生沃爾夫(Benjamin Lee Whorf , 1897-1941)。沃爾夫對語言制約思維的認識來自兩種不同的經驗。其一來自於對現實生活的觀察:從日常火災的許多分析報告中,他發現語言概念竟是導致火災的一個重大因素。人們在“滿汽油桶”旁小心翼翼,而在“空汽油桶”旁則漫不經心地亂扔菸蒂;儘管事實上空桶因充滿可爆氣體其實更具危險性。人們行為若此無疑是受到了語言概念“滿”和“空”的支配。其二來自於他師從薩丕爾後對印第安諸語言的研究。在對印第安多種語言的研究中,沃爾夫以“標準普通歐洲語言”(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 Language) 為參照體系,由此比較出語言之間結構上巨大的差異。例如霍披語(hopi)的語法要求對客觀存在的萬物做有生命和無生命範疇的劃分。該語言區分名詞和動詞的依據是延續時間的長短。瞬間現象如閃電、流星、噴煙、脈動等因其延時短只能是動詞,而雲和暴雨因其延時略長則已進入名詞序列的下限。努特卡語甚至不做名詞和動詞的區分,同時具有雙重功能的詞卻可通過詞綴屈折變化表達任何事件及狀態。“一處房子”可通過詞綴屈折形態被辨別為“長久的、暫時的、將來的、過去的或剛動工興建的”等存在狀態。霍披語對動作描述沒有時態的要求,但卻要求傳達“說話人意向中陳述所應達到的可信度”,即用語法手段顯示所述之事是事實、期待、回憶或一般規律等。語言的辭彙層面也同樣反映出對現實世界劃分上的差異。霍披語用同一個詞表示除鳥之外所有的飛行體。這樣蜻蜓、飛機、飛行員等在名稱上毫無二致。而在愛斯基摩語中,飄舞的雪、落地的雪、半融的雪、板結的雪卻各有專名。
以諸多類似的事實為基礎,沃爾夫推出了構成其“語言相對論”的兩個重要論點。論點之一是語言的形態制約思維的形式。“每個語言的背景體系(即語法) 不僅僅是概念的加工工具,其實,它本身的形態就規範了概念的形式……我們按照我們的母語所設定的線界切分大自然……除非語言背景相同或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相互參照,否則,雖然人們所見的物質存在相同,,但是,頭腦中形成的關於客觀世界的圖象卻是各異的”。論點之二是“世界上語言系統之間存在著無限的差異”。
假說內容
沃爾夫假說並不存在明確的定義。這主要是由於沃爾夫在表述自己觀點時語言不明確。這又是由於沃爾夫英年早逝,沒出過專著(論文集為後人整理)。生前沒來得及對表現出來的觀點進行歸納和取捨,系統地歸納梳理自己的理論。所以,關於該假說的確切定義並不存在。
國內學者對沃爾夫假說的理解大致為三種:其一,語言影響人對客觀世界的感知;其二,語言影響人的世界觀;其三,語言影響人的思維③。
Brown (1967:25) 提出了沃爾夫假設三段論:
1) “語言結構差異論”(語言A 的結構不同於語言B 的結構)
2) “語言文化相關論”(文化A 與文化B 的行為結構差異同語言A 與語言B 的結構差異有關聯)
3) “語言決定論”( 語言A 的結構決定文化A 的行為結構)
假說研究
有關沃爾夫假說的研究涉及許多不同學科。時至今日,社會學、人類學、人類語言學、社會語言學、認知語言學、人類文化語言學、甚至於神經語言學等都對假說進行研究,換言之,假說中的語言與文化,語言與認知的關係是許多學科研究無法迴避的問題。正如桂詩春(2000)所言“不同學科的語言學家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的取向和認識。”人們對此假說進行不同側面,不同視角,不同學科的研究,得出的結論不盡相同。有的相互牴觸,有的相互聯繫,互相支持,但總的來說,這些研究和跨學科性研究有助於探索假說的縱橫發展。
反事實推理研究
在80 年代前期中期關於漢語是否有
反事實推理的試驗。是旨在證實或否定假說的一個著名的研究。美國心理學家布魯姆(Bloom)注意到,說漢語的中國人與說印歐語言的人在思考純假設問題時表現出若干思維差異。他認為,由於漢語沒有“虛擬語氣”這種語法形式,那么說漢語的人的反事實引推理能力也必定弱於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在這樣的理念下他設計了以下的實驗:設計以反事實假設為背景的語言材料作為問卷,問卷具有英、漢兩種語言的文本,然後讓母語為英語的受試者回答英語問卷,漢語受試者回答語漢語問卷,最後對比兩組受試者成功運用反事實推論的比率。布魯姆為此進行了三次試驗。在實驗二中他使用了一個帶有大段反事實推理故事,在實驗二中英語受試者成功運用反事實推理的占83%,而說漢語的只有6%~7%能進行反事實推理。加上其他兩個問題的研究,Bloom認為他的試驗獲得成功,某種程度上證明了語言相對論的內容。
在他的試驗結果發表後,來自香港的歐潔芳指出,說漢語的人也有反事實推理的能力。只要一步步地給予提示,就能夠進行反事實推理的思考。因此她繼續作了試驗。試驗的一部分同樣也使用了Bloom用的故事材料,她認為由於原來的版本表述不是地道的漢語而造成了測試水平下降,在排除典型的歐式句法的影響下,按照不斷給予暗示等方式重新翻譯。同時作為對照,又將這篇文章直譯成不地道的英文,給說英語的人做。結果,說漢語的人運用反事實推理的能力大大超過說英語的人,試驗幾乎逆轉了Bloom的結論。所以試驗的結果表明說漢語的人一樣具有反事實推理的能力,
高一虹依據語言哲學家J.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從文化平等論和多元論的角度對沃爾夫假說進行新的詮釋。認為這一假說希望喚起人們對語言之間差異的認識。
假說套用
沃爾夫假說也促進了新型的研究視角和研究方法。興起在英國的批評語言學和在我國發展起來的
文化語言學是較為顯著的實例。
批評語言學旨在通過對各種文本特別是大眾文本的分析,揭示語言、權利和意識之間的關係,從而提高人們的語言意識。沃爾夫假說是批評語言學的重要理論支柱之一。在接受語言制約並影響思維的基礎上,學者們又對這一論點進行了實用性的解釋:“思維是通過語言來感知外部世界的,而語言並非是一個透明的中介,它可以歪曲現實,從而影響並控制思維,控制人們對世界的主觀體驗。”
80 年代中期在我國興起的文化語言學也把沃爾夫假說的論點作為自己的理論基礎之一。在對自《馬氏文通》以來中國
現代語言學的傳統和發展反思之後,一些學者認為,我們對語言的看法和研究上都存在著嚴重的片面性:“把語言單純看作工具或形式系統,專注於結構描寫和形式化的研究,忽略了語言屬性的人文性的一面”。他們主張:語言研究特別是漢語研究必須與相關的文化相結合。文化語言學在其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幾個流派。其中影響最大的“文化認同派”持與沃爾夫假說極為接近的觀點,即:“語言結構制約民族的‘集體無意識’,語法和語言表達方式體現一個民族的世界觀(一種文化看待世界的眼光) 、思維樣式及文化心理”。
沃爾夫假說啟示我們,關於語言、思維、認知之間的研究成果不一定具有普遍性,需要結合特定的語言事實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