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銳權,廣東省雲浮市公安局前民警。
2019年11月,薛銳權因生三胎被單位辭退一事引發關注。11月4日,雲浮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回應稱,薛銳權被辭退,是因超生帶來衍生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薛銳權
- 職業:廣東省雲浮市公安局前民警
- 畢業院校:北京體育大學
- 主要成就: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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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廣東省雲浮市公安局前民警。薛銳權
畢業於北京體育大學,曾是散打運動員,之前擔任副支隊長,曾在技偵支隊和禁毒大隊工作,是香港警察學院認證的武力使用教官,2018年曾被選派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擔任駐校教官。
2017年9月,薛銳權應中國公安大學邀請,前往北京授課,為期一年。
2018年9月,薛銳權結束一年授課,從北京回到雲浮。
2018年12月29日,薛銳權獲知被雲浮市公安局辭退。
個人生活
妻子:謝崢玲
2012年7月,兒子出生;4年後,二女兒出生;2019年1月19日,三女兒出生。為了老三,他和妻子謝崢玲雙雙丟了工作,家庭生活發生重大變故。
薛銳權的老家有90歲的奶奶和71歲的父親,爺爺在得知他被公安局辭退的訊息後第三天就去世了。
人物事件
2018年5月底,薛銳權接到妻子電話,說她懷孕了。
2018年6月3日,薛銳權請假回家,準備陪妻子做人流。這時,他通過媒體看到,《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有了修改。其中,單位職工超生會被辭退等措施,已被相應調整。於是,薛銳權打電話給妻子商量後,兩人決定把“老三”生下來。
2018年10月開始,薛銳權頻繁接被自己所在單位——雲浮市公安局職工科與人事科約談。據薛銳權介紹,對方一再要求他,帶著妻子去醫院做“補救措施”。
2018年11月6日,薛銳權再次來到雲浮市雲城區計生部門,再次像工作人員確認計生處罰規定。這一次,他再次得到答覆:不會被辭退。
2018年12月21日,雲浮市公安局政治處向該支隊反映,薛銳權的妻子現懷孕第三胎,不符合當前計生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經多次與其談話溝通,要求其慎重處理好此事,採取補救措施,其本人拒絕接受,沒有採取任何補救措施。建議該支隊對其停止執行職務措施。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實施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決定對薛銳權停止執行職務60日(從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止)。
2018年12月29日,雲浮市公安局決定辭退薛銳權。
2019年3月6日,薛銳權向雲浮市委組織部申訴。
2019年6月11日,組織部作出維持雲浮市公安局決定的決定。
2019年6月14日,薛銳權按照雲城區教育局覆核書的指引向雲浮市教育局提出申訴。
2019年6月25日,雲浮市教育局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2019年9月6日,薛銳權無奈向雲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4天后,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2019年11月,薛銳權因生三胎被單位辭退一事引發關注。
2019年11月4日,雲浮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回應稱,薛銳權被辭退,是因超生帶來衍生問題。
2019年11月5日,薛銳權則對“衍生問題說”予以否認。他表示,自己被辭退,並非超生事實完全形成以後,“妻子懷孕期間,我就已被辭退,當時我們並沒有超生。因此,我要討一個公道。”
各方回應
公安局
2019年11月4日,曾參與調查此事的雲浮市公安局工作人員接受媒體採訪回應稱,薛銳權被辭退原因,其實並不是網上所說那么簡單的“超生”問題。“單位肯定是不會隨隨便便就辭退一位公務員,薛銳權被辭退,是因為他的超生帶來了一些衍生問題。在多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才將他辭退。”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實情並不像網上曬出來的“證明”檔案那樣,僅僅是因為“超生”。“那份證明,是他以要找其他工作為由,讓公安局給他開的,實際情況並不是這么簡單。”
計生局
針對夫妻倆的三胎,計生局答覆稱:“薛銳權的妻子謝崢玲現孕屬於政策外懷孕,經請示(廣東)省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處,如果謝崢玲仍拒不落實補救措施的,待她生育後,薛銳權夫婦雙方各按《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40條有關規定處理,薛銳權夫婦雙方所在的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處罰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前)第八十三條、《公務員辭退規定(試行)》第四條等規定,經反覆研究,雲浮市公安局於2018年12月29日對薛銳權作出辭退處理的決定。
人物榮譽
薛銳權在技偵支隊和禁毒大隊工作期間,曾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