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薛群英
- 出生日期:1950年12月
- 畢業院校:河北師大教育管理專業、河北大學法律專業、河北師大研究生班。
- 職業:河北衡水秋石政法專修學院院長
- 代表作品:《中國刑法研討》第一、二輯
研究方向,主要著作,主要論文,
研究方向
法學、教育管理。
主要著作
《中國刑法研討》第一、二輯(均為花山文藝出版社出版)、《法制心理新論》(花山文藝出版社出版)。
主要論文
《試論價值工程與律師工作》發表於《價值工程》1996年第5期,文章一改價值工程理論僅適用於經濟領域的傳統觀點,最先將"價值工程(VE)原理和思想方法"與律師工作、司法工作......相聯繫,在理論界引起強烈反響,被《中國新時期社會科學成果薈萃》等多書轉載;《論故意傳播愛滋病行為的性質和偵緝要領》載於《中國刑法研討》第二輯,文中最先(先予國家有關、相關規定)提出"故意傳播愛滋病的行為就是犯罪行為"的觀點,對預防和制裁傳播性病行為以及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均有積極意義;《狂犬致人重傷、死亡,其飼養人或管理人應負刑事責任》發表於《河北律師》1989年第4期,最先提出(國家至今未規定)"狂犬致人重傷、死亡,其飼養人或管理人應有條件地負刑事責任"的觀點,對根除狂犬(瘋狗)、野大以及加強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均有積極意義。其撰寫的50多篇學術論文有多篇獲省級及其以上獎。在教學方面,堅持"燃儘自己,照亮別人,托起太陽"的教學原則,積極實行以法治教;在學校管理上,堅決抵制當前社會上盛行的"每天上兩三節課即讓學生'自由活動'"的放任自流政策,大膽在該院推行"男女生分班管理的制"和"自習課教師監視制"。對培養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理想觀、價值觀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質量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業績被載入《中國優秀工程師傳記》、《中國專家大辭典》、《中國百科學者傳略》、《世界20世紀名人成果錄》等10多部中外辭典,獲有關國際人才研究機構授予的(在法學研究、教學方面)"特殊貢獻獎"和"世界突出貢獻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