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夫,亦作嗇夫,是秦漢常見的官職名稱。
亦作嗇夫
是秦漢常見的官職名稱。起源較早,春秋時期已有此名。嗇為穡的初文,嗇夫本義為收穫莊稼之人。作為一種官職,應始於鄉邑嗇夫一類接近農夫的下層官吏。戰國時有些國家縣邑之長或稱嗇夫。
秦嗇夫名目繁多,秦律稱縣令為縣嗇夫或大嗇夫。除了這種治民嗇夫,還有不少官嗇夫,作為縣一級屬官的有田嗇夫,掌管全縣的耕地和農事;有司空嗇夫,負責全縣的土木工程和刑徒;有亭嗇夫,主管全縣有關亭的事務;又有倉嗇夫、庫嗇夫、發弩嗇夫等。
漢代嗇夫制度沿襲秦制,但也有不少變化。縣令、長已不再稱嗇夫,官嗇夫有逐漸減少的趨勢。
在眾多的嗇夫之中,鄉嗇夫的記載較常見,鄉嗇夫主管一鄉訴訟和賦稅徭役。據《續漢書·百官志》本注所載,大鄉的嗇夫由郡署置,秩百石,稱為“有秩嗇夫”,省稱“有秩”。小鄉的嗇夫由縣任命,徑稱“嗇夫”。
秦漢嗇夫都是某一地區或部門的主事者,其下常設有輔佐之吏,如鄉嗇夫下有鄉佐。除大嗇夫外,一般嗇夫的秩品都比較低下,大體分為有秩和斗食二等。有秩剛達到最低秩祿,即百石,斗食則每日供給一斗二升。漢制,秩二百石以上為長吏,百石以下為少吏。嗇夫屬於少吏之列。縣的官吏除令、長、丞、尉外,一般都是少吏,所以縣屬各官之長和鄉的主管官吏多稱嗇夫,與縣的等級相當的某些官署的屬官之長,如其品秩是少吏,也常稱為嗇夫。如上林令所屬的虎圈嗇夫、掖庭令所屬的少內嗇夫和暴室嗇夫等等,因此,嗇夫實指一種頭目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