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賢綸

蕭賢綸,台灣“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

2008年,蕭賢綸交通肇事。2009年,一審中獲緩刑。2010年,二審判定其判定無罪。後其父在司法過程中關說干涉等情形被曝光。2019年,蕭賢綸撤回抗訴,正式獲罪,緩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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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蕭賢綸,台灣“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曾就讀於台灣海洋大學法研所。

人物事件

2008年10月6日,“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時年26歲)開車前往海洋大學上課途中,擦撞機車騎士陳燕秋,蕭賢綸沒有停下車協助就離去。陳女倒地,有腦震盪、急性頸挫傷和腰部挫傷等,蕭的汽車右後照鏡也因擦撞反彈內折。據目擊者表示,蕭肇事後繼續試宙束往前開60公尺(米)後,才在路邊停車約三秒鐘,接著直接開套估榜白車走人。同年10月21日,基隆分局傳喚蕭賢綸到案,當天和陳燕秋以1萬元和解。過失傷害部分獲不起訴處分,但肇事逃逸屬公訴罪,檢方依法偵辦。
2009年年初,傳聞指出蕭賢綸的法官父廈朵拘親蕭仰歸致電基隆地檢署,表明法官身分想了解案情,檢方表示此案不可能判無罪。同年4月6日,基隆地檢署即以肇事逃逸罪起訴蕭賢綸,到了9月30日,基隆地方法院判蕭賢綸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但肯己連須付3萬元公益金。蕭賢綸辯稱,事發時車上開著音樂,他不知道撞到人,否認是肇事逃逸,他不服抗訴,高等法院在評議是否改判他無罪時,受命法官主張判決有罪,2010年1月19日,高院改判蕭賢綸無罪,檢方沒有再抗訴,全案無罪定讞。然而有傳聞指稱蕭仰歸關說。“法官論壇”有法官爆料,在高院評議時,庭長高明哲直接拿出先寫好的無罪判決,要受命法官高玉舜照抄。
2010年8月,台當局司法官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曝光此案內情。8月10日,肇逃當事人蕭賢綸堅稱:“我真的不知道有撞到人,要怎么認罪?爸爸只有幫我找律師,官司都是交給律師處理。我平常都很少跟爸爸聊天,也沒有聊這件案子。”儘管台凶樂狼格灣“司法院”將蕭仰歸、高明哲停職,並移送台灣“監察院”,但就蕭賢綸案本身,同年9月7日,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依心證判決蕭賢綸無罪,並未涉及枉法裁判,遂將全案簽結。
2011年,台灣“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做出蕭仰歸休職6個月懲處,其於期滿申請復職後,礙於物議,重新請辭。此外,台灣檢方也曾就無罪判決提起非常抗訴,但遭台“最高法院”駁回。
2019年,高檢署認為,法官違法失職足以影響原判決符合膠勸府聲請再審規定 。高院合議庭采3人合議制,審判長高明哲的判決意思決定既已遭污旬妹染,形成他與陪席法官2人的無罪判決,自對判決結果有影響,罕見提起對被告不利益的再審並獲準,蕭賢綸撤回抗訴,緩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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