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宿州市委辦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蕭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秘﹝2019﹞2號)和《中共蕭縣縣委、蕭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蕭發﹝2019﹞7號),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李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外文名:Xiaoxian Veterans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李高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機構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擬訂我縣貫徹落實上級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役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的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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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役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擬列入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名錄的審核、備案、推薦工作,承辦境外我國烈士和外國在蕭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相關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以及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擬訂我縣貫徹落實上級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承擔退役軍人政策綜合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辦公室(副科級)。擬定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央、省、市直駐蕭單位安置和選調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安置和有關服務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貫徹落實退役軍人困難幫扶工作。
(三)擁軍褒揚辦公室(副科級)。承擔協調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擬訂軍供保障機構的規範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烈士評定審查備案相關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烈士紀念活動,承擔境外我國烈士和外國在蕭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及活動的組織管理相關工作。
(四)優待撫恤股。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全縣公務員、人民警察、民兵民工、殘疾軍人的殘疾等級評定材料審核。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

機構編制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李高
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李靜、趙潔
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移交安置股:孫貴娟
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優待撫恤股:胡慶軍
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擁軍褒揚辦公室:付永峰

其他事項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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