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水利局

蕭縣水利局

根據中共宿州市委辦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秘〔2010〕1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於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蕭發〔2010〕7號)精神,設定蕭縣水利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蕭縣水利局
  • 所屬部門:蕭縣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宿州市
  • 現任領導:徐鵬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辦法草案;編制全縣重要河流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財政性資金、特大防汛抗旱經費和物資安排的意見;提出全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管理與監督;擬訂全縣和跨鄉鎮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和地下水開發利用,負責全縣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協調、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型水庫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岸線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鄉鎮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按照規定負責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按規定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轉報、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開展水利科技工作。負責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的監督實施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水利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的工作關係;擬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起草有關的檔案、報告和工作總結;負責局內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檔、保密、內部保衛和消防工作;負責水利信息、新聞宣傳和機關房屋、水電、交通、通訊工具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承辦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管理;會同管理全局的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障工作,擬定全縣水利行業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職工培訓;承辦水利行業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評聘工作;承辦局機關、指導局屬單位年度考核和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全局計畫生育工作; 負責全局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水利行業勞動統計工作。
(二)水政股
負責組織水法律法規的實施並監督檢查;實施指導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水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協調處理水事糾紛;組織實施水資源的統—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溝河湖庫的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組織制定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指導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鄉供水的水源規劃。
(三)計畫農水股
擬定全縣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承辦相關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初審和申報工作;承辦研究擬定全縣水利投資計畫;承辦水利綜合統計;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水利基本建設的法規、政策及質量標準;對全縣水利基本建設實施管理;根據有關規定組織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檔案的審查、審批;指導重點及跨鄉鎮的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組織驗收;指導、監督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檢測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縣節水灌溉和缺水地區人畜飲水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定水土保持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組織指導全縣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工作。
(四)水利管理股
組織指導全縣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和水庫、機電泵站、灌區等水工程的管理;負責堤防、涵閘的管理和保護;對全縣的河道和水工程的防洪安全進行行業管理;按照水法和河道管理條例對全縣河道、堤防灘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管,管理全縣水利系統水庫漁業、水工程綠化工作;負責縣屬水利工程的調度運用及指導全縣水利工程綜合經營管理;承擔河道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擬定全縣水利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重大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成果推廣與科技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科技交流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規程、規範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科技諮詢、論證、科技項目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學會日常管理工作。
(五)財務審計股
編制縣級水利部門預算;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承擔全縣水利資金和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

現任領導

局長:張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勛
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峰
黨組成員 李偉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李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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