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昕等分祭名山大川制

《蕭昕等分祭名山大川制》是唐代常袞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蕭昕等分祭名山大川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常袞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蕭昕等分祭名山大川制
敕:有天下者祭百神,蓋存乎統法也。山川出雲而致風雨,列在明祀,其來久矣。《春秋傳》曰:“水旱癘疫之不時,於是乎禜之。”致其誠信,與其忠敬,精意以享,則神蛤保佑,命之不疾而速。古之岳瀆,秩視公侯,以其所生者繁,所濟也廣,鎮厚地而不動,朝滄海而不泄。如是正直,長發其祥,百王相承,五等不易。先朝禮神以明德,恭事以嚴禋,進其位號,崇其典策。用三代之樂,金石必備;合九州之味,籩豆有加。俾國之大臣,每歲頒祀,則執事而有恪,亦莫不寧也。朕纂戎八載,外寇未平,多廢舊章,尚勞戎備。巡狩之事,有曠於虞書,封禪之儀,尚慚於漢史。雖命方伯牧長,以時致祭,而事之不親,誠有不達。所以分遣八使。禱於群望,各供於事,以服官常。宜令某官等分祭名山山川,仍敕有司備具禮物,敬陳明薦,無失正辭。
  

作者簡介

常袞(729——783),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天寶十四載登進士第,授太子正字,歷補闕、起居郎。寶應二年入翰林,遷考功員外郎、郎中,知制誥,轉中書舍人。袞文章俊拔,為時推重,與楊炎並稱“常楊”。大曆九年。遷禮部侍郎。十二年,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德宗盤,貶河南少尹,再貶潮州刺史,遷福建觀察使,卒。有《常袞集》十卷,又《詔集》六十卷,均佚。《全唐詩》存詩九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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