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子良稅收思想

蕭子良稅收思想是指蕭子良反對計資而稅,認為“圍桑品屋,以準資課”,不過是地方官吏“各 在裒尅”的聚斂行為。他說: “斬樹發瓦,以充重賦,破民財產,要利一時。” (《南齊書·竟陵王子良傳》)南朝實行按個人資產征課捐款的制度,比之以前的“計人為輸”是一種進步。但是,當時稅負沉重,人民不堪負擔。蕭子良的觀點正是由此而來。其時,賦稅的交納採取“折變” 的方式,以錢完稅。蕭子良認為這樣做會導致“錢貴物賤”,加重人民的納稅負擔。

史載: “買本一千,加子七百,猶無請之地。”(《南齊書·王敬則傳》)蕭子良也反對勞役折錢,認為塘役是對民工的徵發,“本不入官” ,現在論值課錢,不外“租賦之外,更生之調” 。同時,勞役也不宜過重,以免傷殘民眾。對商稅的課徵,蕭子良認為“條其重資,許以賈炫,前人增估為俠,後人加稅請代”(《南齊書·竟陵王子良傳》)的標價承包稅款的方式,加重了商稅負擔,並不可取。蕭子良主張適當減輕賦稅,反對“不務先富民而唯言益國”認為“民貧於下而國富於上” 的情況是不可能的。因此,“減賦”之舉是捨棄一些“目前”的小利,換取將來的“長久大益”(《南齊書·王敬則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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