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縣文化旅遊體育局,是蕪湖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機構職能(依據本單位三定方案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旅遊、體育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縣文化、旅遊、體育發展規劃,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管理縣級公共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設施。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組織“歡樂蕪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發展。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統籌規劃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
(八)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承擔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九)指導全縣文化、旅遊、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文化、文物、旅遊、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綜合管理文物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擬訂全縣新聞出版業管理政策並督促落實,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組織協調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電影行政事務,指導監管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指導協調全縣重大電影活動。
(十三)負責制定全縣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縣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文化館、圖書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文化市場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縣行政區域內旅遊和體育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文廣新股、體育股、市場管理辦公室、旅遊股
現任領導
局長:馬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