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在市區招標採購活動的集中、統一、規範服務的場所,是市政府舉辦的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供給。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定3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部、業務部和信息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 推進:“四用”制度改革
- 中標價:62.20億元
- 推動:全市招標採購改革工作
中心簡介
為進一步推動全市招標採購改革工作,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深化招標採購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正式啟動我市招標採購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相繼印發《中共蕪湖市委辦公室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蕪湖市深化招標採購改革方案>的通知》(蕪市辦〔2014〕5號)、《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市政府第54號令)。
根據以上檔案和市編委會《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蕪編〔2014〕35號)檔案重新確立的職能和定位囑拘,原蕪湖市政府第一招標採購代理處和市政府第二招標採購代理處撤銷,設立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市政府舉辦的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正科級建格淋拜制,腳套只訂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供給。
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定3個內設機構,分汗察乎別是:綜合部、業務部和信息部。
主要職責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集中交易場所、專業服務平台和市場服務主體,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發布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信息資料、技術諮詢等服務;
(三)接受競價人(投標人)報名,負責收退交易保證金和保管檔案等工作;
(四)統計分析進場交易項目的有關數據;
(五)查驗進少芝舟局場交易項目的相關手續,見證開標、評標過程,維護交易現場秩序;
(六)對進場交易的競價人(投標人)、交易代理機構進行誠信評價,配合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部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誠信體系;
(七)為行政監督部門實施監督提供必要的服務,配合調查處理投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