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招標採購交易中心

2003年9月,蕪湖市委、市政府為大力推進“四用”制度改革,在安徽省率先成立了市招標採購交易中心,作為市區集中招標採購運作的場所,並實行了“五統一”管理和服務。中心設立招標採購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正縣級建制),為市政府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招標採購交易中心
  • 性質:市政府派出機構
  • 從事:招標採購
  • 成立時間 :2003年9月
中心管委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市政府[2005]8號令,對進中心運作的招標採購代理機構實施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場所、統一交易規則、統一規範運作、統一管理監督。管委辦內設綜合科、業務科、監察室、行政執法室。依法設立的政府採購代理處,常駐中心,承擔市本級、四個區和兩個開發區的政府性資金項目招投標工作。三年來,中心共完成了政府性資金招標採購項目2166項,中標金額30.28億元,節約資金7.16億元,資金節約率19.1%。
在經歷了籌建、創業的起步階段之後,自2005年開始,中心進入了全面建章立制、夯實基礎、規範運作、強化管理的逐步完善時期。目前,中心管委辦領導班子基本配備到位;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派駐中心人員的定期輪換機制基本形成;由市人事局按法定程式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代理處人員現已到崗,管委辦、代理處的“三定”方案基本落實,組織架構日趨完善。
2005年以來,中心管委辦以貫徹落實市委14號文和市政府8號令為契機,提出了“依法行政抓制度、堅持三公抓服務、廉潔勤政抓隊伍、務實創新爭一流”的總體思路,突出重點,狠抓制度建設與規範運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不到2年的時間內,牽頭組織制定和實施各項管理制度及有效措施達100項,堅持以制度管人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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