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蕪湖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蕪湖市鳩江區政通路66號政務文化中心C區6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蕪湖市鳩江區政通路66號政務文化中心C區6樓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人才開發、人才引進工作,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建立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負責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蕪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和目標考核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九)貫徹實施國家、省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
(十)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貫徹實施並監督檢查。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依法實施工傷保險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
(十四)負責實施全市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監督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與市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貫徹執行外國人來皖工作政策。A類和B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市科技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C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政策法規科
綜合規劃和基金監督科
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職業能力建設科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人才開發科)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資福利科)
勞動監察科(農民工工作科)
調解仲裁管理科(勞動關係科)
養老保險科
工傷保險科(市勞動能力鑑定辦公室)
組織人事科

現任領導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吳秀麗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甘桂林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江紅梅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賈成龍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市人社局黨委委員:汪曉軍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二級調研員:馮英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二級調研員:劉福榮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四級調研員:肖金榔

所獲榮譽

2014年12月,獲得“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19年11月,獲得“‘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稱號。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1年5月,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評為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5月,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得安徽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授予“安徽省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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