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三山區民政局是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村(居)務公開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三)推進社區建設,加快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社會工作發展政策措施,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區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加強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承擔申請享受、正在享受各類以家庭經濟狀況認定為準入條件的社會救助家庭的家庭人口、戶籍情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的核查工作。
(五)負責基層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審核、審批工作,督促、指導社區開展社會救助工作,開展扶貧、濟困和社會互助活動。
(六)負責重大傳染病病人生活救助管理,提高因重大傳染病導致生活困難民眾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
(七)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相關政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困群體的權益保護和管理;指導養老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養老機構備案工作。
(八)加快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支撐,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協調發展、多種養老方式相互補充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做好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工作。加強對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的設立、運營和考評工作。
(九)負責慈善捐助工作,管理本級慈善資金,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十)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邊界爭議;負責社區居(村)委會的設立、撤銷、範圍調整審核報批工作。
(十一)負責區境範圍內的路名申報和門牌設定,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十二)負責社團的登記和年檢,指導和監督社團組織活動。
(十三)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違紀行為。
(十四)負責婚姻登記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保障婚姻自由。
(十五)負責收養登記工作,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十六)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整治殯儀秩序。
(十七)履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民政服務機構和殯葬、陵園、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三山區民政局局長: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