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鹿聽訟

典出《列子·周穆王》卷三:“鄭人有薪於野者,遇駭鹿,御而擊之,斃之。恐人見之也,遽而藏諸隍中,覆之以蕉,不勝其喜。俄而遺其所藏之處,遂以為夢焉。順塗而詠其事。傍人有聞者,用其言而取之。既歸,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夢得鹿,而不知其處;吾今得之,彼直真夢矣。”室人曰:“若將是夢見薪者之得鹿邪?詎有薪者邪?今真得鹿,是若之夢真邪?”夫曰:“吾據得鹿,何用知彼夢我夢邪?”薪者之歸,不厭失鹿。其夜真夢藏之之處,又夢得之之主。爽旦,案所夢而尋得之。遂松而爭之,歸之士師。士師曰:“若初真得鹿,妄謂之夢;真夢得鹿,妄謂之實。彼真取若鹿,而與若爭鹿,室人又謂夢仞人鹿。無人得鹿。今據有此鹿,請二分之。”以聞鄭君。鄭君曰:“嘻!士師將復夢分人鹿乎?”訪之國相。國相曰:“夢與不夢,臣所不能辨也。欲辨覺夢,唯黃帝、孔丘。今亡黃帝、孔丘,孰辨之哉?且恂士師之言可也。”

由於這個故事,有人就把恍惚如夢的糊塗事兒,叫做“蕉鹿”(蕉,即枲(xi),是大麻的雄株,也叫枲麻)。元代洪希文詩:“得非愛惑聰,戲我如蕉鹿。”糊裡糊塗,自己欺騙自己,就可以叫做“蕉鹿自欺”。
辛棄疾《水調歌頭·千古老蟾口》:“笑年來,蕉鹿夢,畫蛇杯”。
清章學誠《文史通義·易教下》:“《莊》《列》之寓言也則觸蠻可以立國,蕉鹿可以聽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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