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隆昌市界市鎮古堰村黨支部原書記蔣華志侵占村民養老金等問題。2012年至2017年,蔣華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該發放給村民余某某的養老卡私自藏匿並多次取現,侵占余某某養老金合計3800元;此外,蔣華志在為村民申報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補助中,收受村民現金2000元。在組織審查期間,蔣華志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並唆使他人進行串供,意圖掩蓋違紀事實。2017年11月,蔣華志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已退賠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