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漢生,河南省檢察院檢察官。201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推選十年法治人物獲得者。
2018年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揭曉“改革開放40周年政法系統新聞影響力人物”,蔣漢生入選,並獲評:他,是抗訴、糾正“胥敬祥”案的模範檢察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漢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3年
- 職業:公務員
人物經歷,人物榮譽,主要事跡,
人物經歷
一九八五年調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先後在反貪局、刑檢處、公訴處工作,曾任公訴處抗訴組組長。曾兩次榮立一等功,三次榮立三等功。現為河南省檢察院正處級檢察員、主訴檢察官。
人物榮譽
曾兩次榮立一等功、三次榮立三等功並多次受到嘉獎,被高檢院授予“全國模範檢察官”、第六屆“中國十大傑出檢察官”榮譽稱號,入選2005年度“中國十大法治人物”、2010年度“中國十大法治人物”。曾作為全國政法機關的代表之一,在新中國60華誕的慶典上乘坐彩車通過天安門、接受祖國和人民的檢閱。
2018年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揭曉“改革開放40周年政法系統新聞影響力人物”,蔣漢生入選,並獲評:他,是抗訴、糾正“胥敬祥”案的模範檢察官。
主要事跡
錚錚鐵骨蔣漢生7年糾錯不放鬆
蔣漢生敢於為普通老百姓主持公道,對蒙冤的人、無辜受訴的人,傾注了真誠和同情,以法律武器扶危解困。胥敬祥是河南省鹿邑縣楊湖口鄉農民。1991年被捕入獄,1997年3月鹿邑縣法院以胥敬祥構成搶劫罪、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六年。蔣漢生經過審查發現,全案指控其8起入室搶劫和2起盜竊的事實,絕大多數存在時間錯誤、對象錯誤、事實錯誤、供證互相矛盾、無作案兇器、無犯罪同夥、無人證物證、無贓物等種種情況。蔣漢生從發現這起錯案到糾正錯誤歷時7年零4個月。他曾經在春節期間冒雪到胥敬祥家鄉調查,也曾經在濃霧中冒著生命危險驅車數百公里沿山路到山西取證,克服重重阻力,在河南省檢察院決定向法院作無罪抗訴後,省、市、縣三級法院歷時3年8個月4次審理,經過蔣漢生同志7年多的不懈努力,最終通過抗訴使這起案件得以正糾。2005年3月15日,已經服刑近13年的胥敬祥終於獲得了人身自由,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12年追蹤違法者
蔣漢生心繫民眾,帶著對人民民眾的深厚感情執法。睢縣長崗鎮孟繼青被該鎮派出所副所長張冠軍非法拘禁、懸空吊打。由於權勢作怪,基層院辦案遇到重重阻力。1992年10月,蔣漢生受理該案。他頂著壓力一辦就是12年,查閱15本卷宗,作了44頁閱卷筆錄,3次赴當地調查。12年中,檢察機關對此案3次抗訴,省、市、縣三級法院做出7次判決、裁決。最後,蔣漢生同志以3份偽證為突破口,在法庭上有力地指控了張冠軍的犯罪行為,2004年6月8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刑事附帶民事終審判決:張冠軍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賠償孟繼青經濟損失。
蔣漢生所得到的輝煌榮譽,是他用實際行動描繪的畫卷;那輝煌的榮譽,是用汗水澆築的豐碑;那輝煌的榮譽,正是對一個生命群體戰鬥力和創造力的禮讚。
那輝煌的榮譽,河南檢察官永恆的禮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