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春堯(1965年12月-2021年10月19日),浙江諸暨人,畢業於鎮江船舶學院(現江蘇科技大學),200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三級高級檢察官,全國模範檢察官。
2021年10月19日,蔣春堯同志因公殉職,年僅56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春堯
- 籍貫:浙江諸暨
- 出生日期:1965年12月
- 逝世日期: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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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91年12月進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2010年7月起任公訴一處副處長、偵查監督處處長、第七檢察部主任、檢委會委員等職,2017年8月確定為三級高級檢察官,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三級高級檢察官。
因公殉職
2021年10月19日晚上20時45分,蔣春堯同志因連續工作操勞過度,突發疾病醫治無效,不幸因公殉職,年僅56歲。
人物事跡
蔣春堯同志從檢30年來,始終紮根檢察辦案一線,牢記初心使命,以對黨絕對忠誠的政治品格、專業精進的求極致精神、維護司法公正的職業本色、開拓創新的擔當作為、清正廉潔的職業操守,為黨和人民檢察事業奮鬥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以實際行動書寫了新時代人民檢察官政治忠誠、理念先進、乾淨擔當的精彩華章。他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堅決服從組織決定,無論是參加駐村、助力脫貧攻堅,還是參與跨境辦案和長期堅守工作專班等,都愉快接受,全身心投入。他始終恪守法治信仰,自覺踐行新時代司法檢察新理念,參與指導和辦理各類案件2900餘件,無一錯案。他始終敢擔當、善作為,先後參與多項重大安保維穩工作,特別是擔任杭州市網貸風險處置專班打擊工作組副組長三年多時間裡,成功督導辦理了130餘件重大網貸平台類非法集資案件,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經濟運行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他參與推動實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被最高檢推廣,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予以吸收。他甘為人梯,先後培養出8名全國、全省檢察業務標兵和能手,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普遍讚譽和信賴。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22日,從浙江省總工會獲悉,為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先進人物的典型示範作用,省總工會決定授予蔣春堯浙江省五一勞動獎章稱號。
2022年1月,蔣春堯榮獲2021年度“最美浙江人·浙江驕傲”人物稱號。2月,中共浙江省委決定追授因公犧牲的蔣春堯同志“浙江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6月20日,人社部、最高檢追授蔣春堯同志“全國模範檢察官”稱號。
人物評價
蔣春堯同志是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湧現出來的優秀典型,是新時代人民檢察官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傑出楷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