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寒松,男,1955年9月10日出生,曾任中鋼貨運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
2012年8月1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羈押,2012年8月16日被逮捕,羈押於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
2014年6,因犯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9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寒松
- 出生日期:195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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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歷
蔣寒松於2007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中鋼貨運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2012年8月1日,“經中鋼集團紀委通知,蔣寒松主動到檢察機關接受調查”,供述了受賄40萬元的犯罪事實。半個月後,他被正式逮捕。隨後檢察機關又發現了蔣寒松違規越權造成560餘萬元的經濟損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14年2月一審判決後,蔣寒松提出抗訴。2014年6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人物事件
受賄犯罪
根據指控,2009年10月,蔣寒松利用職務便利,借用他人銀行賬戶,收受下級單位中鋼貨運天津公司總經理劉和平以資助其辦理高爾夫球卡為名給予的賄賂款人民幣40萬元。此後,蔣寒松委託他人將上述贓款兌換成歐元和美元,用於公務出國考察。
2008年10月,蔣寒松在沒有放貨指令的情況下,越權違規指令中鋼貿易公司將一批存儲的PTA出借給紹興縱橫公司使用。因經營不善,紹興縱橫公司未能按時全部歸還。同年12月,為防止違規借貨一事敗露,蔣寒松再次找到劉和平,請中鋼貨運天津公司幫忙出資500萬元用於彌補虧空。
隨後,劉和平以中鋼貨運天津公司的名義向天津開發區盛泰貿易有限公司借款500萬元,匯入中鋼貨運浙江公司指定的寧波市慶源物資有限公司賬戶。
為償還借款,2009年至2010年,中鋼貨運天津公司先後與天津多家五金建材公司簽訂17份虛假契約,以支付貨款、代理包乾費、運輸費等形式還款540萬元。
2011年初,中鋼貨運天津公司再次將現金23.5萬元用於償還借款。該公司為償還借款本息共損失563.5萬元。蔣寒松被判刑後,向其行賄和幫助其填補虧空的劉和平也隨即到案。
依法判決
2014年6月,曾任中鋼貨運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總經理的蔣寒松,因犯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終審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