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鴻猷(1897年—1928年10月6日),男,乳名德宣,浙江縉雲小章村人,漢族。歷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排長、連長、連黨代表,國民政府財政部緝私衛商總隊(後改為稅警團)第一團第一營黨代表。
基本介紹
- 本名:蔡鴻猷
- 字號:字輝甫,號哲臣
- 所處時代:清朝末年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時間:1897年
- 去世時間:1928年10月6日
人物介紹,人物生平,
人物介紹
乳名德宣,浙江縉雲小章村人。因家境貧寒,讀完國小後在家務農。1914年隨父母遷居蘭溪,租種地主田地,後曾任國小教師兩年。1919年外出當兵,在浙江陸軍中服務。192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4年8月,入廣州黃埔軍官學校第二期步兵科學習。1925年9月畢業,歷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排長、連長、連黨代表,國民政府財政部緝私衛商總隊(後改為稅警團)第一團第一營黨代表。1929年2月,他任稅警團上校黨代表,主持該團國民黨黨務。廣州“四·一五”反革命政變後,蔡鴻猷不幸於4月16日遭捕入獄。在獄中堅貞不屈,翌年10月6日犧牲於廣州郊外,時年31歲。
人物生平
1915年縣立第一高等五雲國小畢業後,蔡鴻猷隨父母遷居蘭溪縣(今蘭谿市)馬埠區方家租種地主土地,後任國小教員。1919年,外出從軍,在浙江陸軍中服務。192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入浙江陸軍無線電話教導隊第一期學習。1924年8月,受組織選派從上海大學考入中國國民黨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步兵科學習。在校其間,先後參加了平定商團叛亂、第一次東征、削平滇桂軍叛亂等戰鬥。1925年9月軍校畢業後,歷任國民革命軍排長、連長、連黨代表等職,參加了廣東革命軍第二次東征。1926年,奉調廣東革命政府財政部緝私衛商總隊(後改名稅警團)任第一團第一營黨代表。1927年2月,任稅警團上校黨代表。在中共黨組織的領導下,為革命政府籌集經費、打擊走私、查禁菸苗和維護經濟秩序,與軍閥和帝國主義反動勢力進行了堅決的鬥爭。同年4月15日,廣州發生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大批共產黨員遭抓捕。他也於4月16日被捕入獄,關押在廣州郊外南石頭懲戒場。經數次拷審,始終堅貞不屈,還勸前來探監的同鄉同學吳震參加共產黨。後轉囚於國民黨廣州公安局拘留所。1928年10月5日,審訊後押回獄中,寫下給父母的遺書和詩二首。其一首:“赤血染黃花,磷光照萬家。兩度中秋月,半生志未酬。”1928年10月6日,拖著腳鐐手銬,昂首挺胸,邁向刑場,英勇就義於廣州郊外。 1951年中央內務部追認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