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論》是清代顧景星創作的散文。
基本介紹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賞析,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王允既誅董卓[1],蔡邕動色悲嘆,允勃然叱之曰[2]:“董卓國之人賊,幾傾漢室。邕為王臣,所宜同忿,而懷其私義,以忘大節。天誅有罪,反相痛傷,豈不共為逆哉!”收付廷尉[3],人皆冤邕而罪允。以今觀之,王允斯言,未為過也。
始邕直言為閹待所中[4],囚徙朔方[5],赭衣抱拲[6],全室流離,可謂難矣。及宥還畏禍[7],亡命吳會[8],十有二年,無意功名,而且以彈琴著書終老牗下矣[9]。使邕如梅福[10],長流江湖,豈不高哉?
董卓擅權,辟署祭酒[11],補御史,遷尚書,不三日而周曆三合[12]。伊何為者[13]?卓蓋惜邕致天下豪傑,不加望外之榮,無以市德[14]。故舉之髡鉗之餘[15],爵之卿貳之上[16]。且邕有何功?遂封侯食五百戶[17]、祿五十萬?夫無故之利,聖人惡之。邕初議卓不可受尚父之稱[18],而自出顯位,何也?
今夫捕鳥者,擇其黠者以為囮[19],毇米為飼[20],濾流而飲,凡所以慰囮,靡弗至也。笯而出於野[21],置之叢薄之間[22],悲呼眾鳥,至日暮,翾然投於羅者眾矣[23]。夫囮,未始樂為是也,而鳴致眾鳥,謂非囮罪不可也,邕,卓之囮也,邕未始樂為是也,而厚祿高位,將以風天下為邕之類者[24],而邕甘心受之,謂非邕罪不可。
桓帝召邕鼓琴[25],行次偃師,稱疾而返。卓每宴集,邕輒贊事鼓琴[26]。後遂為表薦卓,時卓已為太尉,封郿侯、進相國,廢少帝[27]、放太后[28],傾逼人主。邕謂宜益隆委任[29]。厚其爵賞,豈欲卓加九錫[30]、封安漢而已哉[31]!然則邕死,不亦宜乎!
作品注釋
[2]勃然:因發怒或激動而改變臉色。
[4]閹侍:宦官。漢靈帝時蔡邕為議郎,因上書議論朝政闕失獲罪,流放朔方。
[5]朔方:郡名。治所在今內蒙古杭錦旗北。
[6]赭(zhě):古代囚犯所穿的赤禢色衣服。拲(gǒng):兩手共械。
[7]宥:寬宥,赦罪。
[8]亡命:改名換姓,逃亡在外。吳會:吳郡、會稽郡,即今江蘇吳縣、浙江紹興一帶。
[9]且:聊且。牗(yǒu):窗。
[10]梅福:字子真,漢九江人。王莽篡權時,他棄妻子而去,後有人在會稽見到他,變姓名為吳市門卒。時人目為高士。
[11]辟(bì):徵召。署:充任官職。祭酒:官名。
[12]三台:漢代對尚書(中台)、御史(憲台)、謁者(外台)的合稱,亦稱三公。
[13]伊:此。
[14]市德:收買人心,博取好名聲。
[15]髡(kūn)鉗:古代刑罰名。髡,剃去頭髮。鉗,用鐵圈束頸。代指囚犯。
[16]卿貳:卿,九卿,漢置。貳,副職。
[17]食五百戶:享受五百戶人家的租入,即食邑,古代受封爵者的領地。
[19]黠(xiá):聰慧,狡猾,囮(é):鳥媒,捕鳥人用來誘捕同類鳥的活鳥。
[20]毇(huǐ):細米。
[21]笯(nú):鳥籠。
[22]叢薄:草木叢生的地方。
[23]翾(xuān):輕揚貌,
[24]風(fèng):感化,此處猶言“招引”。
[25]蔡邕善鼓琴,漢桓帝敕陳留太守督促蔡邕進京入宮,蔡不願去,走到偃師(河南屬縣),稱病而歸。
[26]贊事:協助做事。
[27]少帝:劉辯,靈帝子,被董卓所廢,立陳留王劉協為獻帝。
[28]太后:靈帝何皇后,被董卓遷放於永安宮,後用毒藥殺害。
[29]隆:加重。
[30]九錫:古代帝王賜給有大功或有權勢的諸侯大臣的九種物品。
[31]安漢公:漢平帝時王莽的封號。王莽曾受九錫。
作品賞析
蔡邕是東漢文學家,攀附奸臣董卓是他一生中一大污垢。文章議論他投靠國賊,任其幫凶,其為叛逆,不論其學識才華如何,罪行不可饒恕。文章夾敘夾議,很有邏輯力量。
作者簡介
顧景星(1621—1687),字赤方,號黃公,湖北蘄州(蘄春縣)人。明諸生。清康熙時薦舉博學鴻詞,以病辭。有《白茆堂集》、《南渡集》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