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海顯志》記載:"蓮峰書院在魁崗堡。石灣園尾蓮子崗南麓,康熙五十七年知縣宋瑋楷大江、大富、魁崗、深村、榕洲、張槎、土爐七堡紳士捐建……"現今保存下來的"書院碑記"亦有記載:"南海大魁之間舊有文武廟,在豐寧古剎之左……因日久棟宇圮頹,召集各鄉紳士擬解奚囊,仍其舊而修葺之兼創後坐,大其規模,以廣嚶鳴之雅誼,或品商古今,或會課藝文……"
蓮峰書院歷代多有修葺,僅乾隆二十三年各鄉士紳就費了七百金,歷時三個月進行大規模的修葺。民初廢除了科舉考試,蓮峰書院由於歷史上的重要位置, "七堡總局"就設在蓮峰書院。七堡所管轄的範圍稱為"蓮華四十六",後來,連佛山鎮亦包括在內,又稱為"蓮華四十七鄉"。
蓮峰書院作為一個教育場所,擁有自己的產業,除店鋪、田產收入,豐寧寺的收入亦歸蓮峰書院,光是豐寧的收入每年就近二千元。蓮峰書院訂有一套嚴格的制度, 《重建蓮峰書院題名碑禁例》裡面例有十二條禁例,其中提到如"如貪圖方便,擅進院內敘歡……如違議罰"。"蓮峰書院右有豐寧古寺,建醮甚多,一坊一姓之醮不許混擾院內,即合眾功果亦不得入院妄作壇場,倘在寺建醮,擅行開門,齊敘議罰緣首"。從禁例裡面可以看出,蓮峰書院不是一般的宇宙之類的公共場所,而是一間森嚴至尊的地方,由七堡士紳訂製的一系列禁例,得到了官府的認可與支持。
蓮峰書院是一個培養人才的書院,自己有了財權,得到了的官府的承認,於是在大肆宣傳與鼓動七堡弟子讀書做官,培養地方勢力,禁例裡面應有這樣的記載:"書院原萃七堡英才,已冠末冠分題制藝,爭先砥礪,樹幟文壇"。清末曾立一規定,在七堡之內,凡院考中翰林者,給予"一千元"的"利是",如中舉人、進士者均有不同獎勵。清末之蓮塘人陳如岳,中翰林最遲,此時蓮峰書院已經沒有什麼資金,有人讓陳如岳去參拜"文昌帝"。陳說:"你準備一千元利是"。實際上是他已知蓮峰書院資金緊短,無法支付這筆錢,自己不想參拜而已。蓮峰書院是清初的建築物,受到了明代建築的影響。據文獻記載,蓮峰書院是在以前的文武廟基礎上擴大,後亦有明代的特點,如柱礎的復盆式(鹹水石),紅米石鑲嵌的天井石等等。由於幾次的增修,故亦有民國時期的格局,如最後一進的雙層樓。
蓮峰書院與右邊的豐寧寺一併,成為石灣一帶僅存的古建築群,實不可多得。現老一輩石灣人,對於豐寧寺、蓮峰書院無不知曉,茶餘飯後,常常津津樂道,石灣傳聞軼事,民民間傳說,多與豐寧寺、蓮峰書院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