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司法局

局黨組書記、局長鄧繼紅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鬍場春同志: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公律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司法考試、司法鑑定等工作,完成上級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主要職責,

領導班子

局長:梁毅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伍向陽同志: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局工會、秘書股、宣教股、法建辦、基層股、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普法、依法治理、“法治縣”創建、法學教育、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青年、政工、黨建、統戰、學習、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精神文明、環保、議案提案、法律服務市場稽查、信訪維穩、內審、計畫生育、婦女等工作,完成上級和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姚影同志:上掛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地方司法行政工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和外來企業投訴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行政處罰工作。
(四)監督管理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負責指導全縣的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相關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全縣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的管理、幫教安置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協助辦理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員的登記工作。
(八)負責司法考試在本縣的宣傳工作。
(九)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十)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
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和領導交辦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督辦;負責政務、文秘、信訪、保密、統計、文書檔案、工作目標等管理工作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後勤保障、隊伍建設、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本單位的計畫生育、青年、婦女等項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縣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各鄉鎮、各行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管理法學教育工作;編印下發法制宣傳資料及其他有關宣傳、學習材料,運用各種形式抓好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縣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具體工作。
(三)公證、律師與法律援助工作股(行政許可股)
指導、監督、管理公證、律師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開展業務活動的情況;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接受並處理對公證、律師違反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投訴;負責組織公證員資格、律師執業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工作;負責司法考試在本縣的宣傳工作;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審定,安排人民法院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的律師完成法律援助任務;負責局機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四)基層股
指導、監督全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監外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監督和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對刑釋解教人員的管理、教育和過渡性安置工作;指導管理全縣司法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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