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蓋迪爾·胡木”是麥加與麥地那之間的一個水草地帶,亦譯作“沼澤地”、“水泉”或“胡木河”。據什葉派聖訓學家傳述,632年(伊斯蘭教歷11月)穆罕默德到麥加辭別朝覲後,在返回麥地那時,於教歷12月18日途經蓋迪爾·胡木,在那裡宣布了“我是誰的主子,阿里就是誰的主子”的聖訓,故他們以此段聖訓為依據,提出阿里即是穆罕默德生前指定的合法繼承人的主張。在阿拔斯王朝第二十三任哈里發穆蒂爾(al-Muti‘,946~974在位)執政期間,布韋希人入主巴格達後,奉行什葉派教義,下令規定了什葉派的主要節日,將海珊忌日(阿舒拉日)和“蓋迪爾·胡木節”定為什葉派的兩大節日。此後,什葉派穆斯林便在伊斯蘭教曆12月18日舉行節日紀念活動。屆時,詩人身穿黑色“阿巴艾”(Aba ah)裝,頭纏白色布巾,在清真寺、廣場、集市以至私人家中宣讀有關阿里及其他伊瑪目的宣講詞,即興宣傳,講故事,隆重慶祝此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