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溪縣衛生健康局

蒼溪縣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蒼溪縣委、蒼溪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蒼溪縣機構改革方案〉和〈蒼溪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蒼委發〔2019〕3號),蒼溪縣衛生健康局(簡稱縣衛生健康局)是蒼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掛蒼溪縣中醫藥管理局牌子(簡稱縣中醫藥局)。

2021年3月,被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授予“四川省衛生健康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溪縣衛生健康局
  • 所屬地區:蒼溪縣
  • 所屬部門:蒼溪縣人民政府
  • 所獲榮譽:四川省衛生健康系統先進集體
所獲榮譽,機構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所獲榮譽

2021年3月,被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授予“四川省衛生健康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機構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政策。負責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政策標準與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牽頭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組織全縣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依照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參與開展檢疫監測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省藥品增補目錄和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規範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七)制定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依法實施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縣衛生健康工作。負責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促進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擬訂全縣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藥的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全縣中醫藥工作。
(十一)負責縣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本級離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監管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實施行業安全生產、民生工程、節能減排等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擬訂衛生健康人才和科教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醫療衛生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醫療衛生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管理。組織指導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三)規劃與項目股(健康扶貧辦公室)。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全縣健康中國、健康四川、健康廣元和健康蒼溪戰略協調推進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資源配置。負責本系統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推進工作。組織實施行業健康扶貧工作。
(四)財務審計股。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導醫療衛生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信息統計股。指導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推動衛生健康信息資源開發與共享。提出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建議。負責行業網路安全和網際網路信息管理。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規股。組織起草衛生健康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承擔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與報備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過程,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民營醫療機構審批建立和運行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承擔信訪、維穩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公室)。擬訂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負責傳染病、慢性病、精神衛生等防治工作。擬訂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專業機構及隊伍建設。負責有關疫情監測和信息發布。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擬訂衛生應急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承擔衛生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承擔縣重大傳染病防治委員會具體工作。
(八)職業健康股。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治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承擔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牽頭工作。組織分級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行為的監管政策、規範和標準。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公共場所、飲用水、放射衛生監管職責。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督辦衛生健康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承擔全縣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建立完善民營醫療機構誠信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健康監管體系建設。跟蹤評價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
(九)婦幼健康股。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評審評價工作。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醫政藥政股(醫改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地方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公立醫院績效評價、考核和評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承擔推進護理、康復等事業發展工作。組織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責。牽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危險物品、醫療廢棄物等的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定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的政策措施。制定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監測和綜合評價的政策措施。開展短缺藥品監測預警。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承擔援外工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衛生健康交流與合作。負責衛生健康技術人員出國研修、學習工作期間的管理。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具體實施措施的建議。組織建立分級診療制度。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承擔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擬訂醫療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保健對象醫療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負責上級領導、外賓來蒼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任務和重大會議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縣級保健基地醫院和保健隊伍建設。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負責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推廣與技術評估。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學科建設。指導學會協會工作。承擔縣獻血領導小組、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中醫藥股。擬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監督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中醫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監督實施中醫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服務規範。協助開展全縣傳統中醫藥、民族醫藥古籍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與提高,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擬訂全縣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藥的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二)人口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政策。依法實施生育政策。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
(十三)老齡與健康服務業股。組織擬訂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擬訂健康服務業政策措施、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落實鼓勵社會辦醫的各項政策,儲存包裝項目並組織招商引資。牽頭推動數位技術、人工智慧與健康服務業的整合發展。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宣傳與健康促進股。擬訂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的目標、規劃、政策措施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業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宣傳與發布、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按照縣委規定設定。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奉猛
主持縣衛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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