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梧縣國土資源儲備中心

蒼梧縣國土資源儲備中心屬於蒼梧縣自然資源局二級單位,不設下屬部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縣土地儲備規劃、年度土地儲備計畫草案和年度土地儲備籌資計畫草案。
(二)配合擬訂土地收購儲備有關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
(三)負責全縣土地儲備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按計畫實施土地收購、儲備。
(四)協調擬儲備土地所在鄉鎮完成土地徵收、轉用報批及批後實施工作,參與儲備土地供地方案編制工作。
(五)負責草擬全縣儲備土地開發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縣儲備土地的信息發布、登記、招商洽談和投放市場的前期準備等服務性工作。
(七)負責管理及臨時利用全縣儲備土地。
(八)做好對土地收購、儲備、開發資金的測算平衡和綜合統計工作。
(九)負責全縣土地儲備信息化建設,承擔土地儲備相關課題技術研究,聯繫縣本級土地儲備機構,加強對外相關合作交流。
(十)完成縣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蒼梧縣國土資源儲備中心部門人員編制總數6名,均為全額事業編制。全額事業在職在編6人,其他聘用人員24人、離退休人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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