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蒼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蒼山縣的一個行政機構,下設辦公室、人事科、財務裝備科、市容環衛科、戶外廣告管理科五個可是,主要職責有擬定行政處罰權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管理城市規劃區、旅遊景區、縣城至旅遊景區等地區的廣告設定,對違規行為進行懲處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人事科,(三)財務裝備科,(四)市容環衛科,(五)戶外廣告管理科,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

百科名片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蒼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71號)和《中共蒼山縣委蒼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蒼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蒼髮〔2010〕10號),設立蒼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管理和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縣城市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全縣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縣城環境衛生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城鎮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創建生態園林城市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縣環衛企業的資質管理。
(三)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統一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垃圾運輸核准和城市車輛清洗管理等工作;負責大型垃圾處置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區環境衛生、園林綠化設施的建設規劃、審核驗收工作;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園林綠化設施的拆除、遷移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各類環境衛生、園林綠化作業公司的管理工作;負責對鄉鎮環境衛生作業發包工作的指導監督;組織開展全縣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科研開發、業務培訓交流工作。
(四)負責縣城市規劃區、旅遊景區、縣城至旅遊景區沿線道路兩側、主要交通幹線兩側以及各鄉鎮駐地範圍內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管理、招標、拍賣等工作;按照城市空間資源有償使用的有關規定徵收資源使用費;指導全縣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
(五)承擔縣城市規劃區內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督管理職責。
(六)負責城鎮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的臨時堆放物、搭建臨時性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街道兩側建築物臨街面的裝修改建。
(七)履行下列蒼山縣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職責:
1、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者儲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的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幹線附近以及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桿、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違反規定排放油煙、露天燒烤食品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建設施工造成大氣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查處時,可以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商)品。
6、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道路上違章停放車輛,駕駛員不在現場或拒絕將車輛移走的,可以鎖定機動車車輪或者將車輛拖至不妨礙交通或指定的地點。
7、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河道管理以及內陸漁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反規定捕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八)指導各鄉鎮城鎮管理相關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宣傳、信訪、婦聯、工會、計畫生育、保密、保衛、政務督查、接待及綜合性會議組織安排、車輛調度等工作;負責綜合材料的起草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審核、備案;擬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有關政策措施;負責行政執法處罰案件的審核;負責行政執法文書的擬訂和執法資格的審核;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業務指導;負責綜合協調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工作聯繫;負責對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發現的違反建設、環境保護、工商、水利、公安交通等審批事項向有關部門提出糾正建議和參與處理意見;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對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考核;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工作的檢查、監督;負責組織專項重大綜合治理活動,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配合處理涉嫌阻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裝備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對行政處罰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務拍賣工作的管理;負責罰繳分離、代收資金的管理;負責各項建設資金的管理;負責城市管理隊伍專用裝備的計畫編制、配置、更新工作。

(四)市容環衛科

指導全縣城市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進度計畫及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區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業標準和考核辦法;負責城鎮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工作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城市環境衛生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市區生活垃圾經營、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運輸和城市車輛清洗網點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環衛設施的拆除、遷移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環衛科研開發、業務培訓交流工作;負責環衛行業的改革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督管理。

(五)戶外廣告管理科

負責擬訂縣城市規劃區、旅遊景區和縣城至旅遊景區沿線道路兩側、主要交通幹線兩側以及各鄉鎮駐地範圍內戶外廣告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戶外廣告設定專項規劃的實施;負責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建設(設定)的審批和選址定點(獨立設定的管塔式廣告除外);負責臨時性戶外廣告經營活動的審批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戶外廣告資源招標拍賣工作,徵收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監督戶外廣告的規範設定和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公共信息欄的設定,監督亂貼亂畫的清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街道兩側建築物臨街面的裝修改建;指導各鄉鎮的戶外廣告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建立綜合執法協調配合機制。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信息網路化聯繫和協作會議制度,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和辦事流程,及時協調解決綜合執法中的重大問題。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屬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告知或移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管理工作中,發現屬綜合執法機關職責的,應當告知或移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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