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蒲江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事業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江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區:蒲江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所屬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 取消的職責。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 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增加監督管理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職責。2.增加監督管理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職責。
3.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4.加強對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業務的監督管理職責。
5.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6.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職責。
7.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事業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加強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隊伍建設工作;加強對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
(三)負責管理全縣文化和文學藝術事業,指導和承擔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負責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負責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推動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並規劃和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和推進全縣社會文化、基層文化和公共文化的建設;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管理全縣文物保護單位,監督管理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
(四)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五)監督管理文藝類產品的網上傳播;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監督管理網路遊戲服務(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監督管理),指導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六)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負責對外文化交流、文化宣傳工作,代表縣政府簽訂對外合作協定;負責管理全縣文物事業,推進文物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管理和協調全縣體育事業,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貫徹實施體育體制改革;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學校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制定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布局規劃,指導體育運動隊伍的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制定全縣體育競賽規劃;負責大型體育賽事的管理和協調;組織協調縣級以上重大體育競賽的參賽和承辦工作;開展縣內外體育交流與合作;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選拔培養優秀體育後備人才;監督管理體育彩票的發行工作。
(八)擬訂全縣體育產業政策;參與擬訂體育設施布局規劃,指導全縣體育產業發展和體育設施建設,監督體育設施的使用和管理。
(九)組織開展全縣廣播電視的各項業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電影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網路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電影放映和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工作。
(十)組織開展全縣新聞出版的各項業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出版物經營單位、印刷企業、打字複印單位的審批、審核和出版物的監督管理。負責縣“掃黃打非”辦公室工作。承擔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有關協會、學會、中介組織等社會團體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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