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蒲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省、市人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人事管理辦法、是負責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蒲城縣
  • 所屬部門蒲城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中、省、市人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人事管理辦法,綜合管理許可權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工作,建立適應本縣情況的科學化、制度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監察。擬定全縣國家機關和全縣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組織實施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調衡,編制許可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總額計畫和增人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統計、國家公務員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各項管理的政策法規,依法全縣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三三人才工程”的組織實施和全縣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上報及綜合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和相關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鄉上人才管理、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推進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負責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證書審批,職業資格證書的審檢工作;組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縣人才勞動市場的行政管理和全縣人才勞動力資源規劃開發工作,規劃並建設“科學化、規範化、現代化”的人才勞動力市場,貫徹執行人才流動的政策法規,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發展和規範人才勞動力市場;負責全縣大中專(技)畢業生、下崗職工及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就業指導、方案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貫徹中、省、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制度和退離退休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與退休(職)幹部的審批工作。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市軍轉辦做好安置就業的軍轉幹部的培訓,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服務工作。負責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引進國外智力的各項政策法規,制定我縣引進國外智力計畫,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推廣引進國外治理項目成果,承辦縣政府管理的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的有關事宜。制訂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有關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監察;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監察,根據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依法維護用仍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擬定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證和再就業和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訂職業介紹的管理辦法,負責新成立的職業介紹機構的資格審案、審批和運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推薦縣屬企業勞動模範。建立、健全全縣社會保險體系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擬定執行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擬定失業、醫療和企業人員工傷、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提出審核意見;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醫療、工傷、上與保險業務的資格;執行機關和事業、企業單位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傷亡定性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定企業職工工資巨觀調控的政策和措施;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擬定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發布人才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負責縣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的實施意見;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和就業準入制度,執行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和規定,執行職業技能人才推薦、表彰、獎勵的規劃和政策;執行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執行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規劃及政策。負責全縣勞動契約簽訂、續訂及解除和鑑證工作;主持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負責接待處理有關企業、職工勞動糾紛的來信來訪;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縣事業統計數字及信息資料。組織開展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宣傳和調研,組織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科研成果推廣和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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