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亭鎮重大疫情、中毒和放射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蒲亭鎮突發事故、事件總體應急處置預案》的檔案精神,為保證及時、高效、妥善地應急處置我鎮突發的重大的疫情和中毒、放射污染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狀態的等級劃分
疫情和中毒、放射污染事故發生後,依據相關部門綜合評估,以及啟動本預案等級的建議。本預案按疫情和中毒、放射污染的緊急及嚴重程度,分為橙色和紅色兩個等級。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鎮成立疫情和中毒、放射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鎮長任指揮長,黨委副委書記任副指揮長,成員為鎮各單位負責人、村(居)委會負責人。指揮部下設1辦4組,即:指揮部辦公室、預防控制組、應急處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教育組。其職責:
1、辦公室:由黨政辦負責。負責落實指揮部領導指示;負責疫情和中毒、放射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揮;統一調配物資。
2、預防控制組:由派出所負責,協助衛生部門對病人的轉送和救治。
3、應急處理組:由綜治辦負責協助。協助相關部門對疫情和中毒、放射污染現場隔離封鎖;現場治安秩序的維護;實施有關交通管制、車船徵用;協助相關部門隔離封鎖區域內人員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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