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縣工信委

蒙自縣工信委是蒙自縣經濟貿易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縣工商企業經濟運行調節、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內外貿易、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對外經濟合作、推進技術進步、重大裝備研製和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管理的職能。同時加掛縣鄉鎮企業局、縣發展非公經濟辦公室、縣鹽務監督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信委
  • 地址:蒙自縣
  • 職能: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規劃司,財務司,產業政策司,科技司,運行監測協調局,中小企業司,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安全生產司,原材料工業司,裝備工業司,消費品工業司,軍民結合推進司,電子信息司,軟體服務業司,通信發展司,電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局,無線電管理局,信息化推進司,信息安全協調司,國際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主要職責

1、監測分析縣域工業企業、商貿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企業運行調控方案;研究提出企業經濟調控的措施與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產業預警機制。
2、參與全縣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製以及中長期規劃的編制,研究和制定縣域經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相關配套措施,指導縣域經濟的發展;下達和監督實施工業企業、商貿企業、鄉鎮企業、個私企業的年度經濟運行方案,並對企業的經濟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
3、對企業產業可持續發展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指導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各產業之間的協調發展;提出我縣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企業利用外資的投向;研究並組織實施行業整合;最佳化生產力布局,促進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提出產業發展導向,重點行業、重要產品調整方案;指導行業進行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
4、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巨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維護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5、研究提出支持全縣企業技術進步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縣級審批許可權範圍內和審核上報省級審批許可權範圍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實施重大技術裝備項目規劃。
6、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全縣鄉鎮企業進行巨觀指導;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統計分析;依法對鄉鎮企業進行管理。
7、研究制定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巨觀指導市場的培育、建設和發展、協調、監督市場建設和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認真組織貫徹落實國家或上級關於工業、電力、商貿及商品市場建設方面的綜合性法規和政策並實施監督和檢查。對電力、外貿、成品油、易製毒品特殊化學物品等工業及商品流通實施行業管理,監督分析市場運行的主要商品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指導、組織企業開拓市場。
8、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內外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9、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並實施監督管理。
10、參與研究提出改善經濟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業,初選上市公司,對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備案管理;指導和促進經濟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1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法對內外貿易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生產經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對民爆器材、加油站、易製毒品特殊化學物品等重點商品、重點行業的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安全管理、監督、檢查;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12、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工業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對策措施,組織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組織擬定電力、煤炭、石油等能源生產、流通管理辦法,行使政府對電力、煤炭、石油行業的管理職能;組織協調出口、出縣物資運輸和物流業發展。對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實行巨觀調控,實施民用爆破器材科研、生產、銷售、儲存的監督管理。
13、指導幫助工商企業深化體制改革,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範企業運作,“實行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協調企業的治亂減負工作。
14、按照上級的統計口徑,負責縣域內工業、商貿、鄉鎮企業、非公經濟的綜合統計、分析和預測。組織調查、收集整理經濟技術信息,為政府巨觀決策提供依據,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
15、負責對縣屬工業,商貿企業的廠長、經理的人事管理,指導已改制企業的換屆選舉工作。承辦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的有關業務。
16、負責全縣鹽務、酒類專賣的監督管理工作。
17、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原材料工業司

(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消費品工業司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捲菸、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畫;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軍民結合推進司

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電子信息司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軟體服務業司

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通信發展司

監督管理通信建設市場;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電信管理局

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提出市場監管和開放政策;負責市場準入管理,監管服務質量;保障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用戶利益;擬訂電信網間互聯互通與結算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通信網碼號、網際網路域名、地址等資源的管理及國際協調;承擔管理國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揮協調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擔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通信保障局

組織研究國家通信網路及相關信息安全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協調管理電信網、網際網路網路信息安全平台;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

無線電管理局

(國家無線電辦公室)
編制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無線電頻率的劃分、分配與指配;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涉外無線電管理工作。

信息化推進司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承辦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信息安全協調司

協調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國際合作司

(港澳台辦公室)
承擔對外和對港澳台合作與交流相關事務;負責外事工作。

人事教育司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管理直屬高校。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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