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交通運輸局是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蒙自市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市委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自市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蒙自市鑄警路交投公司辦公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規劃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行業發展。
(二)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草案;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擬訂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發展戰略、政策和專項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綜合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有關貫徹法律、法規的實施意見;負責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行業有關改革工作。
(三)負責綜合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組織制定市域綜合交通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配合協調開展通用機場運營管理;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汽車、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和汽車租賃;監督經營性機動車營運安全標準執行,負責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管理,參與市級機動車報廢政策、標準制定工作。
(四)負責水路的行業管理;負責許可權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航道管理養護、船舶與港口設施安保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協調航線開發,提出有關政策措施;協調空域資源開發利用;依法對民用機場的機場淨空、電磁環境、控制用地保護等工作實施監管;履行市政府規定和授權的機場行政管理。
(六)負責提出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提出國家和省、州、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鐵路、民航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監督實施;參與交通規費政策擬訂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綜合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養護、市場的行業監管;組織擬訂工程建設、管理、養護有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及實施細則、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國家和省管鐵路項目建設工作;協調推進機場建設,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市級重點綜合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路網運行協調工作。
(九)指導綜合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綜合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培訓、環境保護、綠色交通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民航發展、鐵路建設、協調綜合運輸計畫工作。
(十一)協調中央和省管鐵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綜合交通行政執法監督;負責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由市級承擔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制定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發展和改革局在交通運輸規劃、報批方面的職責分工:(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統籌協調全市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規劃。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2)由市發展和改革局牽頭,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做好有關交通運輸規劃、項目的報批工作。需要報上級發改部門審批、核准及安排國家預算內資金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審核後,按照程式報批;需要由上級交通部門和發改部門聯合審批、核准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審核、按照程式報批。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會議,編寫史志。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後勤保障。負責對外綜合協調工作。
負責擬訂綜合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負責交通發展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預決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基本建設項目建設財務工作,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
(二)法規安全科(行政審批科、應急辦公室)。組織起草綜合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政府規章草案並擬訂實施意見;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法律顧問、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法律事務;指導行業法治建設和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行業執法監督;負責擬訂行政審批有關制度、辦法和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行業行政審批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行業有關改革工作;負責維穩工作;負責市管交通運輸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指導行業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負責擬訂綜合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行業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公路、道路運輸、鐵路、水路、民航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水上搜救應急工作,配合協調鐵路、民航突發事件等處置。
(三)綜合規劃科。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體系專項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統籌銜接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專項規劃並提出草案,負責上報或出具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意見;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負責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利用外資工作;負責組織交通行業扶貧工作和行業國防動員工作,承擔有關外事工作;負責科技、教育、標準化、信息化工作,組織科技信息交流和重要科研項目的鑑定、評審和實施。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民航發展、鐵路建設等職責。
負責編制鐵路專項規劃,擬訂鐵路發展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協調國家和省級審批鐵路項目及城際鐵路、捷運、輕軌項目的報批等前期工作;負責地方政府主導建設的縣域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支線鐵路項目和企業投資不使用政府性資金建設鐵路項目的審批、核准的申報工作;統籌協調鐵路建設征地拆遷;協調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鐵路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
負責編制民航專項規劃,擬訂民航發展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協調民用航空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由地方主導建設的民用航空項目及其服務保障體系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的申報工作;統籌協調機場建設征地拆遷;指導協調航線開發,組織協調重大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任務,依法對民用機場的機場淨空等工作實施監管;協調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民航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
(四)綜合運輸科。負責擬訂綜合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網運行;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規範運輸市場秩序,協調各種運輸方式銜接;承擔公路水路運輸線路和營運車輛、運營船舶的監管,監督經營性機動車輛和船舶營運安全標準執行;協調鐵路、民航運輸工作;負責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參與機動車輛和船舶報廢政策、標準制定;負責公共汽車和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營運汽車運輸事務有關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綜合建設科。指導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質量監督的行業管理,並牽頭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實施辦法;負責公路、水路市場監管和重點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監管;負責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設計審批建議、施工許可、造價管理、招投標管理、實施監督、竣工驗收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蒙自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楊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