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縣醫療保障局是蒙城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蒙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和標準,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國家和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指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落實省、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貫徹實施省、市級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嚴格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執行省、市級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落實省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制度。
(五)貫徹落實省、市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落實國家、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制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辦法,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並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綜合協調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縣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現任領導
局長:杜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