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2、負責全縣城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辦理城鎮房屋所有權權屬登記,管理
房屋產權產籍檔案並提供利用,協助人民法院對查封的房地產進行查封登記或預查封登記。
3、負責全縣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審批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公告,審批延期拆遷或擴大範圍拆遷,鑑證
拆遷補償安置協定,辦理拆遷委託契約備案,監管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裁決拆遷糾紛以及申請實施強制拆遷。
4、負責全縣城鎮危險房屋管理工作,
異產毗連房屋管理工作,實施房屋安全鑑定,督促有關責任人對危險房屋進行治理,負責全縣房屋白蟻防治工作。
5、負責全縣房地產市場管理,辦理各類房地產產權轉移的
過戶手續,參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管理,實施商品房預售契約備案,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管理房地產價格。
6、負責對全縣物業管理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從業人員業務培訓與考核;代收、代管
專項維修資金,參與制定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對執行標準情況進行督查;參與住宅小區的交付管理,指導住宅小區建立業主委員會,受理物業管理契約的審查、鑑證和備案;對住宅小區內按規定提供的管理用房和經營用房的管理、使用和受益處置進行督查;制定物業管理、創建文明小區的考核標準和實施辦法,組織創建文明小區的達標活動;接受並查處物業管理投訴。負責全縣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管理直管公房產權檔案,核對辦理直管公房租賃契約備案,審批直管公房維修計畫、預算、決算,參與直管公房維修工程驗收。
7、負責全縣房改工作,擬定房改方案,核實上報公有住房出售價格,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和《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全縣住房貨幣化分配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
8、負責全縣房地產政策法規實施的督查,負責房地產管理地方政策的起草、審查和報批,綜合管理全縣房地產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房地產系統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
9、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住宅建設管理,制定全縣住宅建設中長期規劃,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資質和開發經營行為管理,審批頒發《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參與全縣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擬定,辦理住宅小區綜合驗收備案,負責房地產統計工作。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葛 燕
財務股 王建梅
物業股 丁亞華
法規股 楊 莉
房改股 陳 芳
房政股 劉宏飛
成員分工
王海軍局長主持房產局全面工作。分工負責人事、財務、物業管理和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股、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宏順拆遷公司、物業管理股、夢蝶物業公司。
李文杰副局長分工負責房改、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設、直管公房租賃、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分管房改股、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房屋白蟻防治研究所、直管公房租賃公司、經濟適用房開發公司。
何蘭幸副局長分工負責房屋交易市場管理、房地產行業管理、房地產政策法規工作,分管房政股、法規股、房地產交易管理所、方寸測繪公司、房地產執法監察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