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國政黨

蒙古國政黨

蒙古國實行多黨制,截至2016年,共有22個政黨,其中主要有蒙古人民黨和民主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古國政黨
  • 外文名:Political Parties in Mongolia
蒙古人民黨,民主黨,

蒙古人民黨

蒙古人民黨(Mongolian People's Party)。1921年3月1日成立,1925年3月改稱蒙古人民革命黨,1997年2月該黨召開的二十二大確定黨的性質為“民族民主主義性質的中左翼政黨”。理論基礎為“民主社會主義思想”。2007年10月該黨召開二十五大,通過黨章修正案,決定保留黨章中“黨主席兼任總理”的規定。2010年11月召開二十六大,恢復黨名為人民黨,選舉由31人組成的領導委員會。黨員約16萬名。現任主席米·恩赫包勒德。
蒙古人民黨蒙古人民黨

民主黨

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2000年12月6日由蒙古民族民主黨、社會民主黨、民主復興黨、宗教民主黨和民主黨合併而成。黨員約14萬。黨的宗旨是重視人的發展、人的權力和自由,並視個人能力大小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黨的目標是鞏固蒙古政治獨立;建立合理、強大的經濟體制;建立開放的社會;建立良政;將社會發展與國際社會進步密切接軌。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會議。全國協商委員會(相當於中央委員會)下設8個常設委,負責日常工作。黨的監察機關是獨立於任何個人的基本章程委員會,對黨章負責。黨代主席贊·恩赫包勒德。
民主黨民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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