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網上徵求意見暫行辦法

葫蘆島市政府為確保公眾對市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參與,廣泛吸收社會各界對政府行政管理行為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制發質量,全面推進電子政務,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而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葫蘆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網上徵求意見暫行辦法
  • 所屬地區:葫蘆島市
  • 管理範圍: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網上徵求意見
  • 屬性:法律法規
第一條 為確保公眾對市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參與,廣泛吸收社會各界對政府行政管理行為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制發質量,全面推進電子政務,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網上徵求意見,是將擬定以市政府令形式制發的,用以調整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關係,涉及經濟、文化及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對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抽象行政行為,通過“中國葫蘆島”政府網站設立的“規範性檔案徵求意見欄”予以公布,徵求和吸納公眾意見和建議的一項制度性規定。
第三條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具體負責辦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網上徵求和採納意見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網上公布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收集公眾發表的意見;
(三)採納意見情況反饋與公布。
市信息中心積極協助做好規範性檔案草案網上徵求和採納意見工作。
第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應當向社會公布徵求意見:
(一)涉及城鄉經濟及社會發展重大事項的;
(二)與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
(三)應當向社會公布的其他規範性檔案草案。
第五條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須將規範性檔案草案在“中國葫蘆島”政府網站“規範性檔案徵求意見欄”上全文公布,公布期限不得少於15個工作日。
第六條 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在網上徵求意見期間,公眾應通過網上留言板對內容發表意見,既可提出具體修改意見,又可發表對具體事項的合理化建議。必要時也可通過電話取得聯繫。
第七條 公眾對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發表意見,應當尊重自身民主權利,本著對社會負責、對政府負責的態度,堅持法制統一和實事求是的原則,禁止危害國家安全和影響社會和諧及其它不文明言論。
第八條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要認真傾聽公眾提出的意見,凡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反映和代表大多數民眾的意願、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合理建議應當予以採納。
第九條 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在公布期間內公眾提出意見和建議被採納情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要及時將反饋意見予以公布。
第十條 公眾署名發表的意見對經濟社會影響重大,一次有3條以上被採納的,市政府將給予適當獎勵。
第十一條 政府法制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網上徵求和採納意見工作中因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造成一定影響或後果的,按照《葫蘆島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的其他要求,按照《葫蘆島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相關起草部門在起草過程中需網上徵求意見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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