葦戶

內務府三旗銀兩莊頭處所轄帶地投充人之一種。

內務府三旗銀兩莊頭處所轄帶地投充人之一種。順治初年於京畿一帶設投充葦戶七名,每名帶地四十畝至三頃五十畝不等,共地一百四十九頃八十二畝一分。按地肥瘠,每畝征銀一分或五分、八分不等,除每年向內管領處交納蘆葦四萬三千七百五十二斤折抵銀兩外,仍向廣儲司銀庫納銀五十二兩有餘。此後地畝時有減少,迨光緒年間實有地一百二十五頃四十六畝有奇,每年交納蘆葦八千零六十三斤,餘外交納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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