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炳傳,是一篇描寫董文炳的個人傳記。董文炳(1217-1278) 元初大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董文炳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217
- 逝世日期:1278
- 職業:官員
人物生平,傳記內容,原文,譯文,
人物生平
父董俊降為左都副元帥,守藁城,後董俊戰死於圍汴(今河南省開封市)之戰役。父死後,他襲為藁城令。忽必烈設立宣慰司後,曾出任宣慰使。1253年從世祖忽必烈征大理(今雲南省大理縣位下關市西北忽)。必烈即位後,參與了鎮壓李璮的叛亂。李璮敗亡之後,他任萬戶、統軍副使。
1273年(忽必烈至元十年)任行參知政事。十一年領兵會伯顏於安慶(今安徽省安慶市),駐鎮江(今江蘇省鎮江市),敗宋將張世傑。旋即率軍至臨安(今浙江省杭州市),後至江陰(今江蘇省江陰市)收降張瑄。1276年(世祖至元十三年)進圍臨安,宋亡,升中書左丞,率軍繼取浙、閩諸州縣。十四年調大都(今北京市)任職。與蒙古人阿拉罕共同掌管樞密院。李松壽叛亂失敗,董文柄與漢將史天澤等將其俘虜後殺之,被人指為“越權擅殺”。忽必烈將其降為樞密院副職。海都之亂時,董文柄向其獻策漢軍北上,蒙古軍南下。元滅南宋時,其率軍功至福州時,部下俘陳文龍獻至軍前,董文柄令左右招降之,陳文龍以手指腹道:“此皆節義文章也,可相逼邪?”。
董文炳重視家族教育,其弟董文用,年十歲父死,他成年以前,受董文炳的家教,“長兄文炳教諸弟有法,文用學問早成,弱冠試詞賦中選”。作為忽必烈身邊的漢族重臣,忽必烈以兄稱之,稱其為“董大”,極盡恩寵。曾被人稱為漢族第一大漢奸。後不詳。
1253年秋,董文炳率部下四十六人趕赴大理從征,備嘗艱辛,受到忽必烈的表彰。從此追隨忽必烈,“有任使皆稱旨,由是日親貴用事”(《元史·董文炳傳》)。1259年,隨忽必烈中路軍伐宋,他率弟文用、文忠及敢死士兵在陽邏堡搶渡長江。1260年,忽必烈即位,他受命宣慰燕南諸道,第二年擢任山東東路宣撫使。忽必烈組建侍衛親軍,他被任命為侍衛親軍都指揮使,佩金虎符。1262年,參與平定李璮之亂,圍困濟南時招得李璮愛將田都統縋城投降;接著任山東東路經略,率親軍靖平山東亂局。後來,忽必烈剝奪世侯權力,唯董氏不予觸動。
至元三年(1266),董文炳代史氏兩萬戶為鄧州光化行軍萬戶、河南等路統軍副使,奏準始頒將校俸錢。七年,改任山東路統軍副使。九年,遷樞密院判官,行院事於淮西,築正陽兩城(今安徽潁上東南、霍丘東北),夾淮相望,作搗宋腹心之勢。十年,拜參知政事。這年,元軍大舉伐宋,他先在正陽擋住宋將夏貴的猛攻,九月自正陽南下安慶(治今安徽潛山)。十一年正月,他與伯顏在安慶會師,迫使宋守將范文虎歸降,又隨大軍順江而下,攻克當塗、採石。在十二年(1275)三月打下建康(今江蘇南京)後,他進駐鎮江。在鎮江戰役中,他又大敗張世傑、孫虎臣的水軍,獲戰船七百艘,宋軍力從此窮蹙。
這年十月,元軍分三路進趨臨安(今浙江杭州),董文炳居於左路。他下江陰(今屬江蘇),招張暄,順江出海,進取澉浦,第二年(1276)正月已占有鹽官(今屬浙江)。這時伯顏中軍已抵臨安城北,張世傑企圖使宋帝逃往海上,但董文炳軍繞出臨安城南,堵住了宋帝的入海之路。不久,宋帝趙?遣使上表投降。二月,董文炳等人進入臨安城,“罷宋官府,散其諸軍,封庫藏,收禮樂器及諸圖籍,取皇帝諸璽符上之丞相”。三月,伯顏班師,詔令董文炳留守治事,他使李璮將宋史及註記五千餘冊北送國史院。伯顏奏稱,平宋時,懷徠安集之功,董文炳居多。七月,以董文炳為中書左丞。這時,他與阿剌罕經略浙、閩,並恪遵敕令,“所過禁士馬無敢履田麥”,一路攻取台州、溫州、漳州、泉州、建寧、邵武等地。泉州蒲壽庚降,他以蒲氏素主市舶,宜重其事權,解所佩金虎符相予。此事雖有專擅之罪,但事後忽必烈不僅免予追究,而且再賜他金虎符。 十四年,忽必烈在上都召見董文炳,派他到大都視事,“中書省、樞密院事無大小,咨即而行”。董文炳留其子士選在上都宿衛,本人即赴大都,但不到中書省辦公,唯以平素威望抑制阿合馬的專權用事。他說:“主上所託者,在根本之重,非文移之細。且吾少徇則濟奸,不徇則致讒,讒行則身危,而深失付託本意。吾是以預其大政,而略其細務也。”
傳記內容
原文
董文炳,字彥明,俊之長子也。父歿時年始十六,率諸幼弟事母李夫人。夫人有賢行,治家嚴,篤於教子。文炳師侍其先生,警敏善記誦,自幼儼如成人。歲乙未,以父任為藁城令。同列皆父時人,輕文炳年少,吏亦不之憚。文炳明於聽斷,以恩濟威。未幾,同列束手下之,吏抱案求署字,不敢仰視,里人亦大化服。縣貧,重以旱蝗,而征斂日暴,民不聊生。文炳以私谷數千石與縣,縣得以寬民。前令因軍興乏用,稱貸於人,而貸家取息歲倍,縣以民蠶麥償之。文炳曰:“民困矣,吾為令,義不忍視也,吾當為代償。”乃以田廬若干畝計直與貸家,復籍縣閒田與貧民為業,使耕之。於是流離漸還,數年間,民食以足。朝廷初料民,令敢隱實者誅,籍其家。文炳使民聚口而居,少為戶數。眾以為不可,文炳曰:“為民獲罪,吾所甘心。”民亦有不樂為者,文炳曰:“後當德我。”由是賦斂大減,民皆富完。旁縣民有訟不得直者,皆詣文炳求決。文炳嘗上謁大府,旁縣人聚觀之,曰:“吾亟聞董令,董令顧亦人耳,何其明若神也!”時府索無厭,文炳抑不予。或讒之府,府欲中害之,文炳曰:“吾終不能剝民求利也。”即棄官去。(選自《元史 · 董文炳傳》)
譯文
董文炳,字彥明,是董俊的長子。董文炳的父親死的時候董文炳才僅僅十六歲,帶著幾個弟弟侍奉母親李夫人。李夫人賢德有明,治家嚴格,教子有方。董文炳把母親當成先生對待,他聰明機靈,善於記憶和背誦,小的時候就如同成年人一樣機智。乙未年,他接任父親的職務做藁城的縣令。官府中同事的都是他父親一輩的人,他們小看董文炳年紀小,連小官吏都不怕他。董文炳兼聽明斷,以講恩情道義來樹立起自己的威信。沒過多久,與他同事的人都心甘情願地在他手下幹事,小官吏拿著文書讓他簽署時,也不敢抬頭看他,內部人們都很佩服他。縣裡很貧窮,又遇到旱災、蝗災,但賦稅日益增多,民不聊生。董文炳用自己家中數千石穀子代交賦稅,官府才得以放過老百姓。藁城前任縣令因徵集壯丁曾向人借私貸,而貸款的那家收取的利息逐年加倍,官府拿百姓的蠶和麥子去還債。董文炳說:“百姓都很窮苦。我作為縣令,不忍心看到這樣的事,我應當替百姓償還。”於是他把自家的田地變賣給放貸的人,又將縣裡的閒置田地登記分給貧民耕種。於是流散在外的人漸漸回來,幾年時間以後老百姓都比較富裕了。朝廷起初統計人口,下詔說有敢於隱瞞實情的人將被處死,並抄沒家產。董文炳讓老百姓聚在一起居住,戶數便減少了。縣府里很多人都認為這樣不妥。董文炳說:“為了老百姓而被定罪,我是心甘情願的。”老百姓也有不願這樣做的,董文炳說:“以後他們會感激我的。”於是朝廷的稅收大大減少,人們都很富裕並得以保全下來。鄰近縣中有向當地縣令告狀得不到伸張正義的人,都上書給董文炳,請他裁決。董文炳曾經拜見上級官員,鄰縣的人都聚在那兒觀看,說:“董縣令看起來也是人啊,為什麼他卻如此斷事如神!”當時官府不停地搜刮民脂民膏,董文炳壓著官府的徵收官文不執行。有人去州府說他壞話,州府中也有人誣衊董文炳想陷害他,董文炳說:“我最終也不可能剝奪老百姓來給自己謀私利。”於是辭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