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保護與表達自由》是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宋慧獻。
基本介紹
- 書名:著作權保護與表達自由
- 作者:宋慧獻
- ISBN:9787513003933
- 頁數:517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編輯推薦,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現實視野 + 法理邏輯 + 歷史根基 + 人文情懷”
《著作權保護與表達自由》立足於價值論證、歷史實證與規範分析,全面考察兩種權利之間的正、負相關性,並為平衡其衝突尋找法理依據和規範手段。作者堅持:表達自由權屬於基本人權,而著作權是對公共領域的私人占有。表達自由優位於著作權,著作權制度必須以工具主義為基本原則。在網路時代,傳統著作權規則的正當性應受到重新審視,並不斷加以修正,以充分滿足當代人表達自由的需要。文化產業的發展與著作權制度的擴張將著作權與表達自由的關係問題擺在了當代法學者的面前。表達自由為著作權制度的運行提供著憲法保障;而著作權的擴張必然阻礙表達自由。
編輯推薦
《著作權保護與表達自由》是中國優秀博士論文法學。
作者簡介
宋慧獻,男,生長於豫北農村、顓頊遺都。先後獲文學學士(華中師範大學)、文學碩士(北京師範大學)、法學博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位,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智慧財產權、競爭與稅法研究所訪問學者,歷任高校教師、報社記者、期刊編輯,現供職於中國著作權保護中心。雜文隨筆、學術論文數十餘題見諸報刊。願讀萬卷書、更行萬里路。
目錄
序言
目 錄
論文摘要
導 論:厘定著作權的位置
一、背景與意義:直面著作權制度的困惑
二、研究概況
(一)國外:著作權擴張引起的警醒
(二)國內:敏銳學者的超前性探索
三、思路與方法:現實——法理——規則
第一章 在人類權利的序列中:價值論分析
第一節 表達:自由與著作權的連線點
一、“表達”概說
二、表達的價值
第二節 表達自由:法治社會的基本權
一、表達為什麼要自由?
二、表達自由中的利益層級與衝突
三、表達自由的法律性質與效力關係
結 語
第三節 著作權:作為利益工具的擬制性權利
一、導語:探尋著作權的價值基礎
二、著作權制度的多元價值
三、價值整合與權利定位
本章小結:表達自由V.著作權
第二章 著作權與輿論審查:表達不自由的歷史求證
第一節 現代著作權法的起源:出版控制下的書商特權
一、歐洲出版審查與著作權制度萌芽概述
二、英國早期出版審查之簡歷
三、從管制到財產:從特權到著作權
四、在出版審查與言論自由之間:英國著作權史的思想遺產
第二節 蘇聯著作權法的畸變:輿論壓制下的現代著作權
一、蘇聯著作權法概況及其外部生態特徵
二、蘇聯的輿論審查
三、蘇聯著作權法的實效
四、結語:著作權法的畸變
第三章 著作權與表達自由的正相關性:共生與協調
第一節 著作權與表達自由的價值共生
一、表達自由的文化價值
二、著作權保護的文化價值
第二節 著作權生態與表達自由
一、著作權的制度生態
二、表達自由與著作權價值的實現
第三節 著作權的自由價值
一、表達自由的一般條件
二、著作權作為“表達自由的引擎”
餘論:所謂“引擎”
第四章 著作權與表達自由的負相關性:衝突與妨礙
第一節 衝突之辯
一、“備受忽略的悖論”:否定衝突
二、正視衝突
第二節 衝突之實
一、框架分析:衝突之類型
二、實例研究:妨礙的事實
結 語
第五章 平衡之術:著作權法“內置安全閥”規範分析
第一節 限制表達的必要性原則
第二節 成文法上的表達自由條款:著作權限制制度
一、特定類型作品的著作權排除
二、著作權限制中表達自由的類型
三、因類施限:表達自由與著作權限制的程度
第三節 觀念/表達兩分法:明確排除思想與信息的可著作權性
一、“兩分法”及其範圍
二、“兩分法”之法理基礎
三、“兩分法”與表達自由
第四節 合理使用:最後的、最重要的“安全閥”
一、合理使用制度的形成與構成
二、合理使用的法理分析
三、合理使用與表達自由:以美國著作權法為基礎
結 語
第六章 平衡之難:從“安全閥”之漏到著作權法擴張
第一節 “安全閥”的疏漏
一、觀念與表達的不可分性
二、合理使用判斷的靈活與模糊
三、大陸法國家著作權限制的有限性
結 語 214
第二節 著作權法擴張
一、蠶食鯨吞的來路
二、當媒體成為產業:不可忽略的背景
第三節 數位化著作權掠奪
一、網路服務提供者:著作權責任的界限與原則
二、技術保護措施:私力救濟的超著作權保護
三、數字用戶協定:著作權限制的私人規避
結 語:私人輿論審查——歷史的“輪迴”?
第七章 結論與對策:重塑著作權
第一節 重塑著作權理念
一、堅持 “工具主義”著作權價值論
二、公共的作品、私人的著作權
三、結論:堅持表達自由法益優先,著作權保護應受憲法審查
第二節 革新著作權規則
一、強化新聞自由的優先性
二、擴大著作權限制的範圍
三、限制禁止令及懲罰性救濟
四、改革著作權期限制度
五、數字規則
六、用戶協定不得規避著作權限制
七、支持自願共享
八、創製表達自由條款
第三節 附論:支持信息共享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