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商務局

葉縣商務局成立於2005年3月,是主管全縣國內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內設9個職能股室,局機關編制25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2人,紀檢書記1人,駕駛員編制1人,老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人;下設1個股級二級機構—葉縣商務稽查大隊,核定事業編制15人,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葉縣商務局
  • 所屬地區:葉縣
  • 管理範圍:商務
  • 屬性:政府機關
簡介,內設機構,職能職責,地圖信息,

簡介

地址:愚虹拒少葉縣九龍路葉縣人民政府辦公樓四樓419室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機關安全保衛、精神文明建設、衛生、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
2、人事財務股
負責申報管理國家、省、市有關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外事經費、行政經費、基建投資等;負責機關財務、出國人員審查、安全教育工作,承擔機關有關統計、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3、政策法規股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全縣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堡朽盛見和建議;負責利用境內外資金的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研究分析省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勢,提出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貫徹落實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方面的法律、法規、條約;承辦全縣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和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工作;參與擬訂全縣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方面的政策;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全系統法規、政策的宣傳諮詢、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信訪穩定等工作。
4、對外貿易與對外經濟合作股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研究擬訂全縣企業經濟技術協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編制協作規劃;組織協調經己拘只濟技術協作洽談活動;指導商品展覽展銷市場建設;指導全縣性重要展覽展銷活動;承辦國家、省、市組織的經貿洽談、商品展銷等活動;指導企業跨區域投資活動;執行國家和省經貿政策,貫徹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的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
負責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諮詢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落實國家和省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縣內案件涉及產業損害的調查起訴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領域中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指導縣內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指導、協調全縣商品進出口工作;承擔國家和省批准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元章煉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和省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指導境內外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擬訂全縣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加工貿易管理政策和夜樂有關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擬訂進口機電產品招標辦法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和省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負責國家和省有關扶持高新技術產品資金和項目的申報、引進工作。
5、對外故鞏龍開放與外商投資管理股
負責全縣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制定全縣對外開放長遠規劃、相關政策和措施;研究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做好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商投資環境治理工作,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承擔縣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承擔有關信息發布工作,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規劃並實施外商投資企業信息網站管理。
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白漿鞏匙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引資庫;指導全縣招商網路建設;組織重大對外招商活動,指導全縣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活動;負責審核全縣限額以上鼓勵類(不需國家綜合平衡)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重大變更事項,限額以內允許類、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重大變更事項;審核法律規定的特定行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指導全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6、市場體系建設股
擬訂全縣健全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7、市場秩序股
承擔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受理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以及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舉報投訴,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負責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省政府《<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規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畜禽屠宰企業的設定、管理和監督;負責牛、羊、禽定點屠宰的規劃和實施工作;指定定點屠宰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向深加工和精加工轉化。
8、商貿服務管理股
擬定全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則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省、市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組織實施全縣有關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負責餐飲、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和再生資源的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9、離退休幹部工作股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10、葉縣商務稽查大隊
負責全縣成品油市場、畜禽屠宰市場、酒類市場和散裝水泥推廣等商務行政執法管理工作。

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2)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5)承擔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6)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7)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8)負責全縣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落實國家、省、市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領域中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9)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綜合協調和指導全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10)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並執行省、市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11)執行國家、省、市經貿政策,貫徹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執行國家、省、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縣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12)研究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
(13)組織、申報並指導以葉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大型經貿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
(14)負責全縣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縣貿易、外商投資、流通領域等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1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擬訂全縣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加工貿易管理政策和有關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擬訂進口機電產品招標辦法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和省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負責國家和省有關扶持高新技術產品資金和項目的申報、引進工作。
5、對外開放與外商投資管理股
負責全縣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制定全縣對外開放長遠規劃、相關政策和措施;研究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做好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商投資環境治理工作,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承擔縣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承擔有關信息發布工作,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規劃並實施外商投資企業信息網站管理。
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引資庫;指導全縣招商網路建設;組織重大對外招商活動,指導全縣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活動;負責審核全縣限額以上鼓勵類(不需國家綜合平衡)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重大變更事項,限額以內允許類、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重大變更事項;審核法律規定的特定行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指導全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6、市場體系建設股
擬訂全縣健全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7、市場秩序股
承擔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受理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以及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舉報投訴,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負責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省政府《<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規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畜禽屠宰企業的設定、管理和監督;負責牛、羊、禽定點屠宰的規劃和實施工作;指定定點屠宰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向深加工和精加工轉化。
8、商貿服務管理股
擬定全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則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省、市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組織實施全縣有關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負責餐飲、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和再生資源的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9、離退休幹部工作股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10、葉縣商務稽查大隊
負責全縣成品油市場、畜禽屠宰市場、酒類市場和散裝水泥推廣等商務行政執法管理工作。

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2)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5)承擔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6)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7)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8)負責全縣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落實國家、省、市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領域中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9)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綜合協調和指導全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10)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並執行省、市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11)執行國家、省、市經貿政策,貫徹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執行國家、省、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縣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12)研究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
(13)組織、申報並指導以葉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大型經貿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
(14)負責全縣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縣貿易、外商投資、流通領域等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1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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