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成章 ,字國文,號慕同,明代同安縣褒美人,明朝官吏。
基本介紹
- 主要成就:任期內革除陋政,節減開支
- 本名:葉成章
- 籍貫:明代同安縣褒美
1612年(萬曆四十年)舉人,1619年(萬曆四十七年)中進士,授長洲(今蘇州)縣令。任期內革除陋政,節減開支,對違法者嚴加懲處。由於他的廉政,升為侍御史,他上疏邊防十策,深得皇帝讚許。不久,巡視江右,他廣納群言,處治有度,境內肅然。在禮部任職期間,整頓科舉制度,廣招四方賢才,十分盡力,最後,官升至大理寺卿。因執法嚴明,也很快得罪權貴,致被削職返鄉。他的名言是:“吾智不能敏給,而持之以慎:才不能揮霍,而積之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