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惠林(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林業局原黨委委員、高雲山林場原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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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惠林,男,漢族, 1977年11月出生,江西安遠天心人,1999年3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200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林業工程師、助理會計師,曾任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林業局黨委委員,高雲山林場場長、支部書記。

2022年7月,葉惠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葉惠林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7年11月 
  • 出生地:江西安遠天心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5.09--1998.07,任江西贛州林業學校財會專業學生
1999.03--2001.10,任安遠縣林業局營林股幹事
2001.10--2003.11,任安遠縣林業局營林股副股長
2003.11--2013.01,任安遠縣林業局營林股股長
(其間:2003.09--2006.07 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園林專業大專學習;2008.01--2011.01 南京林業大學林學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2013.01--2014.02,任安遠縣林業局森林資源調查設計中心主任
2014.02—2015.01,任安遠縣高雲山林場黨支部書記、副場長(主持工作)
2015.01—2017.01,任安遠縣高雲山林場場長、支部書記
2017.01— 2022.07,任安遠縣林業局黨委委員、高雲山林場場長、支部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2年4月,葉惠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安遠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經中共安遠縣委批准,安遠縣紀委縣監委對安遠縣林業局原黨組成員、高雲山林場原場長葉惠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葉惠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縣林業局違規設立“小金庫”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驗收、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葉惠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遠縣委批准,安遠縣紀委縣監委決定給予葉惠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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