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和彬

葉和彬

葉和彬,,漢族,197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饒人,199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4年1月被開除黨籍),1993年9月參加工作,江西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江西省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24年2月,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葉和彬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葉和彬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上饒
  • 出生日期:1972年3月 
  • 畢業院校:江西省委黨校
  • 學歷:研究生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決定逮捕,

人物履歷

1993.09-1999.09 上饒市環保局團支書,開發產業科科長,環保局高新技術開發公司總經理;
1999.09-2003.01 上饒市信州區靈溪鎮黨委委員,黨委委員、常務副鎮長;
2003.01-2006.04 上饒市信州區沙溪鎮鎮長;
2006.04-2009.12 上饒市信州區沙溪鎮黨委書記;
2009.12-2015.02 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5.02-2016.11 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正縣級);
2016.11-2019.12 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19.12-2024.1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14日,上饒市警示教育大會召開。江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通報查處葉和彬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對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葉和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葉和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對抗組織審查;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接受旅遊安排,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無視組織原則,在幹部職務晉升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從中收受財物;法治意識淡薄,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貸款辦理、人事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葉和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葉和彬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決定逮捕

2024年2月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江西省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葉和彬(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葉和彬作出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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