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萬載縣委、萬載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萬載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萬發[2002]31號)精神,保留民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機構職能,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其主要職責:
1、 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民政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2、責全縣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查處社團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活動的非法組織。
3、本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指導社會優待和為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5、擬定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計畫,並協調落實;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的接受安置工作;指導農村退役士兵兩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和使用工作。
6、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受安置工作;負責落實軍隊移交地方政策安置的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軍隊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住房的規劃、建設工作。
7、 協調救災工作;負責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負責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協調全縣性救災捐贈活動;參與建立和發展農村基層社會保障體系工作。
8、指導移民工作;負責編制部屬和省重點工程移民規劃方案和在建工程搬遷、安置的組織實施;負責有關移民遺留問題的處理;指導移民區域的生產開發,安排移民建設資金,組織項目實施。
9、 建立和實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監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使用;組織協調扶貧濟困等經常性捐贈的社會互助活動;指導社會救濟工作;指導各種慈善組織的有關工作。
10、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鄉(鎮)實施政務公開和規範化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的建設和發展;指導基層政權、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及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
11、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婚姻登記、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12、負責知道殯葬行業的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提倡文明喪葬習俗。
13、 負責國內及涉外收養兒童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14、導老年人、福利企業殘疾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的保護工作,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指導和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指導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15、負責全縣收容遣送工作。
16、 負責鄉(鎮)設立、撤消、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提出仲裁建議。
17、責鄉(鎮)以上鄉鎮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定和管理地名標誌,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全縣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鑑定地名檔案。
18、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黃紹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