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市應急管理局

萬源市應急管理局

萬源市應急管理局是萬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源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萬源市太平鎮秦川大道6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政策,擬訂市政府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計畫、方案;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協助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及其他在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職責,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八)承擔全市煤礦安全日常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煤礦瓦斯等級鑑定工作。牽頭負責對合法礦井內的非法井口的依法處理,會同國土部門負責對依法關閉而又非法開啟的死灰復燃礦井的依法處理。對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消除事故隱患;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檢查督促煤礦企業制訂和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全市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督促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複查;參與全市煤礦礦井生產能力核定核查;負責組織全市煤礦業主的安全培訓和煤礦礦長資格的培訓,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督促煤礦企業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以及維簡費的情況。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和特員操作資格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指導黑市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參與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萬源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文秘、檔案、信息、目標管理、保密、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社會綜合治理、機關財務、後勤和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安全信息發布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組織有關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技術推廣;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的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對安全諮詢、安全培訓等社會中介組織資格的初審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起草重要檔案及重要會議報告;負責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煤礦安全監管股
承擔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組織、指導煤礦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安全標準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關安全科技發展工作,推進煤礦企業整頓關閉。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登記。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水旱與地質地震災害救援股
擬訂防汛抗旱與地質、地震災害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工作,負責組織水旱災害和地質、地震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監督指導重要江河防汛及應急演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地質(地震)災害防治工作。
火災防治管理股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監督實施消防法規、規章和標準等,組織編制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並推進落實,擬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森林火災防治工作。
萬源市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
負責本行政區域直接監管範圍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工作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執法監察;參與其他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導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巡查和委託執法工作,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
萬源市安全生產服務中心
負責全市煤礦瓦斯監測監控遠程聯網系統的運行工作,煤礦瓦斯監測監控遠程聯網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相關科室對礦端的瓦斯監測監控系統運行情況進行監管檢查,對聯網系統運行中的各種聯網相關情況及時處理,確保全市瓦斯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對監控數據進行備份、分析和利用,對發現報警或異常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建立完善全市各煤礦監控系統檔案資料,檢查、收集、整理監測監控過程中的各種相關信息;對煤礦監控檢測設施設備安裝和正常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對煤礦監測監控設備安裝和運行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股
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落實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監督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煤炭管理股
擬訂煤炭產業發展計畫、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落實行業標準,按許可權審批,核准、上報煤炭項目並負責建設項目管理。負責煤炭生產協調與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煤礦工程質量。負責煤炭行業結構調整與產業升級,初步核定煤礦生產能力,淘汰煤炭落後產能。督促指導煤礦瓦斯等級鑑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承擔煤礦復產復工驗收工作,指導協調煤層氣開發利用。推進煤炭體制改革。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減災救災和物資保障股(財務股)
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達州市下撥和市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編制並實施應急救援裝備規劃,擬訂本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和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工作。承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負責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黨建辦(人事股)
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統戰及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政工人事。負責機關紀檢監察、行政執法監督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綜合協調管理股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掛牌督辦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負責市安辦日常工作。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建立重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擬訂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制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和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
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負責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全市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綜合性工作,負責推進指揮平台對接工作,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
政策法規宣傳培訓股(行政審批股)
組織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規範性檔案,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重大政策研究。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社會動員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
業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開展安全資格考試考核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郭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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