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新出入戶登記辦理指南

萬寧新出入戶登記是由公安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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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新出生嬰兒隨父或隨母登記戶口

辦理對象

出生嬰兒

辦理時限

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條件

嬰兒隨父或隨母

辦理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1996年1月1日前出生,沒有《出生醫學證明》的,憑居(村)委員會出具的嬰兒出生情況證明,並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和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居民戶口簿。

辦理依據

《海南省公安廳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的管理辦法》

辦理程式

填寫《公民出生登記戶口申請表》,由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核准辦理出生登記戶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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